作者:
bin699 (emuly)
2018-12-22 11:40:17目前在職四個多月,依年資需要10天前提離職,所以知道新公司錄取後跟主管提出
主管覺得太突然提離職沒辦法接受,無法在1/6前讓我離開
我是業務,薪水來自底薪+業績獎金
主管說若我硬要離職,獎金會歸零或是會把在職的所有扣項都全部追溯一次扣除
(因為之前公司怕我剛就職被扣項嚇到,所有有些扣項公司先吸收沒有扣)
我不想放棄新工作,只是公司這樣讓我好無奈..
業務都靠獎金生活,獎金歸零我都白忙一場了
且公司扣項追溯,是合理的嗎
請各位前輩賜教
感謝感謝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8-12-22 12:12:00當初沒有說好獎金發放的方式嗎?一般來說業務獎金都會約定延後1-3個月發放。你當下要離職就會沒有當月或前1-3個月的獎金,這是合理的但如果你們約定是當月發放,那他不發給你就很有爭議性
作者:
workforce (workforce)
2018-12-22 13:39:00如樓上所說的,是否有事前約定發放方式很重要,因此現階段應請公司提供業績獎金的發放標準與辦法,如果沒有事前約定細節,現在因為勞方離職就追溯回扣當然就不合理,甚至可能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之虞
作者:
bin699 (emuly)
2018-12-22 14:17:00公司規定會延後發放,但主管是說會整筆歸零之後也不發公司有獎金標準,但主管可以by case決定要不要扣錢或是由公司吸收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18-12-22 17:49:00公司不得任意苛扣員工薪資,先申請調解吧
作者: james1827364 2018-12-22 21:13:00
看工作規則
作者:
cloudcat (cloudcat)
2018-12-23 13:11:00獎金是否達到發放標準? 若已達標準公司就沒有理由不發放可以依照公司規定延後給,但是不能說直接不給再者,獎金歸零依照什麼規定?若是公司過度無理,讓勞工局介入做勞資協商
作者:
rushfudge (rushfudge)
2018-12-24 04:20:00勞基法只規定要發底薪薪資 沒發獎金沒有規定 可以不發勞工喔只能QQ了....哀 自己要去跟老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