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沒有ptt帳號所以我來幫她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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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夜市大學畢業 / 多益700多
行銷公司工讀約快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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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前陣子錄取行銷企劃,是妝品公司。
目前除了網路的經營與實體活動外
(fb/ig/web)
也負擔,
網站架設
國外客戶的溝通
國外文章的翻譯
攝影/美編
包/出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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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她整理了一下她的工作內容,
我自己是嚇到歪頭。
她目前的工作內容涵蓋了2.3個人的職責吧?
目前上班一個半月,7點準時下班的次數一隻手數得出來。
她說她很想換工作,
可是她家人覺得這樣子滿草莓的。
這工作量真的有點問題吧???
主管常常覺得她能力很差,怎麼事情忙不完。
我自己是覺得........忙得完我頭給妳
哦對了,試用期薪水26k
試用期完28k
我是不是該叫她立刻離職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