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週末愉快!
上週我去應徵某事務所的工作,期間老闆與我相談甚歡。
也各種明示暗示對於這份工作很操,而且是責任制有沒有心理準備。
被開了一個不算好的薪資,但說如果有錄取的話,可以再談。
並壓在下週五前給我答覆。
也有談到如果錄取的話,上班時間及報到日等等的事情。
面試中,老闆再三表明:「如果你有應徵上其他公司,一定要事先跟我們通知呦!」
面試一半時說,面試快完結時說,送我出公司的時候也說。
而且,他除了討論公司理念外,更現場拿出公司的案子要我實作,實作完後立刻討論。
討論完後說:「這是我們公司訓練新進人員的模式,你覺得如何呢?」
面試結束後,還說「對我們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寄mail給老闆,雖然我們因為業務繁忙無法即時回覆,但一定會抽空回的!」
雖然我知道在offer拿到前,一切都是浮雲。
但我還蠻喜歡這間的
如果真的要我,不是應該當下給我口頭offer嗎,為什麼要等到禮拜五QQ
還是我現在其實是備取一的角色,沒有更強對手的話,就是我了嗎?
希望各位板上先進願意提供看法,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