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千大企業的分公司當管理師(好聽職稱 其實就倉管),可到job版a我,當初幫其他部門同事po徵人還被噓orz
我們主要是承接帳單外包,其他講不出來的工作量每天都很多
去年中另一位倉管跟主管說保單的工作他實在無法負荷了,剛好我跟主管部門要求從我任職第一年他就說之後會升職的承諾實現,結果主管藉機把這工作塞給我,還說升了職就多承擔責任了,所以把這工作交給我,但份本來是應該另外找一個人單獨負責的工作量!
(忘了說我只加3000)
結果我本來就爆表的加班變更多,本來可以報加班費我也就認了,但去年公司營運狀況不佳,我們不但被發mail「建議」工作在正常時間做完「盡量控制在每月8-20小時」,還被上層質疑說每天連淡季都加班是在加什麼,然後調我的上班紀錄出來說為什麼都十點到?
(以前辦公室在其他地方不會管,後來換位置又被迫接新工作後曾跟主管反應這工作量我真的沒辦法九點半到)
現在我想離職,依我們公司不管他多不滿意是絕對不可能給遣散費的(有過一次例外,是遇到流氓員工,到警察來公司的那種程度,他威脅要開非自願離職跟遣散費給他就真的開了,但實際是自己偷錢在先,我東西被偷吃還說吃的東西本來就不應該放桌上)
但我們公司五月有總公司會來做盤點,是個大工程。如果他要求我留下來的話我是否可以爭取:
1.調薪20%,每月加班報40小時
2.做到五月底幫公司度過總公司大盤,但幫我開非自願離職
對了,之前已經有兩個爭取遣散費未果,告上勞動部有違規事項,現在我們公司是被重點觀察名單,4月初還要來檢查違規事項改善了沒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