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工權益請益

作者: jun21693 (Jun)   2019-04-05 23:42:06
於去年10月起在北部某醫學中心擔任專任研究助理
依照醫學中心人事規定,助理任滿滿3個月後人資會發文給計劃主持人評核工作表現
作為續聘與否及是否核發額外津貼的依據
自我進入實驗室後,主持人即一直希望拉攏我跟隨他就讀博士班,但我多是以「目前暫無
此規劃」回應
直至今年農曆年前後,我任滿3個月後
他多次獨自找我約談,並詢問我擔任他博士生的意願
我以「若要進修,家裡也會希望我到國外取得學位,所以不考慮在國內讀博班」為由婉拒
主持人則說了句「那你不在這裡讀,對你權益就有影響。若你改變心意快點說,我才能跟
人資更改你的敘薪標準」
當時對於所謂的敘薪,認為指的是額外津貼
因為核發津貼與否是屬於主持人權責,我後來確認沒領到之後也無法多作反應,僅能尊重
直至上月底,他再次找我約談,並以「我覺得我們默契不佳」為由表明希望將我辭退
然起初要求我走自願離職手續,我打死不肯
表明這是「資遣」,應依法發給我資遣費及進行相關資遣手續
於此同時,我迅速的在院內其他單位找到同是專任研究助理的工作
在辦理相關調職手續時發現,原計劃主持人在我任滿3個月(即1月底)的工作表現評核文

回覆人資針對我「不予派任」,意即試用期未過將資遣,理由是「我本人欲出國進修」
根據人資的說明,我在當時即應被資遣,然而我當時並沒有接到任何通知
現在即使繼續在職,不論擔任什麼職位都無法累積年資,當然也無法隨年資調薪
津貼也是無法領,即使換了計畫主持人也無法核津貼給我
查閱院內相關人事規章,也有寫明契約人員試用期未過即永不錄用
所以原主持人將我評為試用期不合格,導致個人在敘薪、工作權益方面都受到重大影響
且是以「我將出國進修」為理由,我也實在無法接受
人資也覺得這理由實在有點瞎,但他無權限更改
所以請我向新主持人提出反應,逐級上呈後
由他代為向上級主管爭取,並更改我的聘用狀態,讓我可以正常累積年資、敘薪,但也不

家人建議我去了解相關法令,若確實影響到我的工作權就提請仲裁或提告
但因為關於我的人事狀態一直都是由人資跟我口述,能了解的不多
想請問若真要申請仲裁或提告,我有權申請調閱原主持人簽核有關我工作評核等內部文件
作為相關證據嗎?
再者,這樣的情形有違反什麼法令嗎?
查遍勞基法、就業歧視法等相關法令,都是針對性別、種族、宗教等等有規範而已
作者: book2381   2019-04-06 00:35:00
很怪的fu
作者: blackcat358 (E=mc^2)   2019-04-06 00:51:00
先不要叫人資改資遣狀態,先留證據。再試試看主張支遣理由不成立(勞基法?11 XV)(民104最高法院台上字第1199號) 恢復雇傭關係再跳實驗室吧。更正 第1198號哈打坐 更在 民98最高法院台上字第1198號個人覺得那麼瞎的理由一定要留紀錄,不然主持人改其它理由證明因為不跟他念博班他不爽支遣你,這樣有點畢竟,他要用誰是他的權責
作者: hanklau (CS菜鳥小飛豬)   2019-04-06 01:17:00
根據樓主回文所提,你的前主持人還在line群組傳你要出國唸書這一點,我覺得可能有誹謗罪的可能(?)
作者: gamer   2019-04-06 01:56:00
"契約人員試用期未過即永不錄用"此內規應違反就業第四條
作者: cnst02087 (csuyu)   2019-04-07 08:53:00
你為何不花時間去一趟勞工局或是打電話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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