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未滿三個月離職被要求回去交接

作者: ad56 (sup)   2019-04-11 11:37:06
如題,大概是老掉牙的問題
但我的狀況稍微有點不一樣
我畢業後面試了幾家公司,最後還是到某國立大學當計畫助理
但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內出了很多事,我先承認我自己很草莓,但我真的很不能接受老闆把
情緒丟在我身上,當初的工作內容明明完全不包含情緒勞動
而且假日或下班後也是常常用line交代一堆事,有時候沒接到電話還會隔天上班被叫上去
罵,明明是個要打卡上下班不是責任制的工作薪水也不是真的多高
這幾天越想越受不了,認真查了一下未滿三個月提離職不需要預告期,我昨天下班立刻就
寄信給老闆說我做到昨天結束,很謝謝他
結果他今天一早就寄信來說什麼要我回去交接好,然後罵我不負責任,要把我列學校的助
理黑名單(我是不在意啦,不打算繼續在學校做這個了)
最後說要追究我自行用他的帳號簽核我自己的離職申請,這也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部分,
因為我根本沒有送出離職申請,我怎麼可能用他的帳號簽核?我唯一對離職這件事做的就
是寄了一封mail
想請問遇到這種情況的話最佳解是完全不予理會等曠職三日被自動解僱嗎?
我離職沒有帶走任何資料,應該也無法說我造成損害需要對我求償吧?
作者: fuqi (a good fortune)   2019-04-12 10:13:00
不管是哪間公司或學校 只要有照著勞基法規定的天數走就可以公司或學校內部的離職程序 根本不用理會當然 提離職一定要用MAIL為證
作者: k1k1832002 (Matoriel)   2019-04-12 10:09:00
資方都沒在給勞方好臉色看了,照法規來是要給資方什麼責任心看樓主講的內容沒去向學校或政府單位舉報核銷不實就不錯了如果真有心、證據充分,看是他怕你還你怕他
作者: onez (onez)   2019-04-12 08:10:00
我看完覺得妳回去交接他也不會感謝你,不會變成好聚好散,不用理他...
作者: badken (阿彥)   2019-04-11 11:42:00
不用理他就好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19-04-11 11:44:00
他沒證據你用他的帳號簽核。
作者: rogerk1016 (小特特)   2019-04-11 11:45:00
我是不知道你多恨他 但有需要交接事項就交接 這也是對自己負責任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19-04-11 11:45:00
我是覺得最佳解是一天的時間交接一下,好聚好散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9-04-11 11:45:00
他說你怎樣是他要提出實質證明 不是你要提出
作者: rosun (羅桑)   2019-04-11 11:45:00
講幹話嚇唬你而已,不用鳥他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4-11 11:51:00
學校黑名單就只有那間學校有用吧
作者: headnobig (Actor)   2019-04-11 12:05:00
不能接受完全不交接 至少mail寫一寫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9-04-11 12:10:00
依據勞基法按時走人交啥接?回來交接(X)
作者: sirloin (Sir. Loin)   2019-04-11 12:10:00
法律上來說你站的住 我猜等等有人要說業界封殺 XD
作者: diabloevagto (wi)   2019-04-11 12:15:00
回去幫忙可以,記得報價
作者: harada (原田)   2019-04-11 12:29:00
不用理他 勞工要走勞工最大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9-04-11 12:41:00
直接嗆他說要跟勞工局還有學校檢舉他違法事項,他就會閉嘴了。
作者: E517 (阿凱)   2019-04-11 12:48:00
依照勞基法走就好,除非你真的很怕業界封殺(?)
作者: prodd (用力呼吸,看見奇蹟!)   2019-04-11 13:04:00
到底「業界封殺」要怎麼個「封殺法」我實在很想知道...
作者: chun0629 (鈞)   2019-04-11 13:12:00
業界封殺只會出現在老闆互有認識且非競爭對手所以反過來說 根本不會同業封殺 除非是很大條上新聞之類的事 我曾經問過一個老闆 他是回我 我為什麼要去相信同業講的 同業是我的競爭對手 如果這個人超強 那同業一定更反對這人到我的公司 怎麼可能講好話?
作者: sceace (不必為我懸念 我在山裡)   2019-04-11 13:44:00
正常程序是當天早上提離職,然後跑離職手續,法規只說沒有預告期,沒說不用交接啊,連該做的離職手續都沒辦是不負責任
作者: pw519   2019-04-11 13:58:00
三個月內是不用提前告知, 不過公司有權利你也有義務辦好交接程序跑完離職程序, 有些公司即使你才待了三天, 都有一系列的離職程序要跑完的喔
作者: yijhen (大雨)   2019-04-11 14:25:00
封殺真的笑死人
作者: ms0545173 (小影)   2019-04-11 14:27:00
不用理他
作者: lluunnaa (冷血動物)   2019-04-11 15:03:00
不會理會,會寄勞基法給他
作者: vi000246 (Vi)   2019-04-11 15:05:00
最佳解是不理他
作者: lenta (Bianca)   2019-04-11 15:08:00
檢查一下有沒有甚麼物品應該要歸還的 像是鑰匙 出入證
作者: luxurleaf (小毛蟲)   2019-04-11 15:35:00
支持你照自己想法走,記得歸還那天帶錄音筆
作者: KurakiMaki (Maki)   2019-04-11 15:35:00
就鬧翻了還好聚好散啥,這社會就這樣,看你不爽的人不會因為你做了啥就感激你或變得對你好啦,別天真了你回去交接他照樣把你列黑名單
作者: naker (NAKER)   2019-04-11 15:36:00
別鳥她
作者: KurakiMaki (Maki)   2019-04-11 15:36:00
該還的還一還就好,不用再跟他多說啥,法律搬出來再靠杯交接就強制罪告下去
作者: sceace (不必為我懸念 我在山裡)   2019-04-11 16:04:00
離職程序不只是寫寫交接事項而已,像財產清點、員工證繳回、有些還要去人資跑離職流程
作者: yushes920179 (樂冰)   2019-04-11 16:31:00
別理他 別當奴隸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9-04-11 17:21:00
離職程序也不只上面那些 最重要的還有勞健保轉出吧你沒有乖乖回去跑完 最困擾的絕對不是教授 是你己和學校其他基層行政人員所謂的交接事項反而是最不重要的
作者: psychopath (psychopath)   2019-04-11 17:27:00
研究助理缺的很 以為自己黑的了啊 老闆自己有問題也不檢討 閃的剛好而已
作者: ms0545173 (小影)   2019-04-11 18:20:00
別理他 回去只是被罵
作者: KoBeWaNnAbE   2019-04-11 18:27:00
這素質XD
作者: allen1224a (舌頭)   2019-04-11 18:33:00
回去交接記得錄音,老闆罵你就提早領年終
作者: julion555 (Julion)   2019-04-11 18:37:00
下班寫mail說做到今天? 等好歹也中文就告知啊...不然真的沒交接到
作者: antiuqe (kk)   2019-04-11 18:59:00
加油!支持你
作者: goodsun   2019-04-11 19:21:00
只要回去跑離職程序就好了(勞健保),而且他愛罵就帶錄音筆讓他好好罵個夠,說不定能多賺一筆
作者: pw519   2019-04-11 21:24:00
因為我曾待過一家公司不到一週就走的, 可是我周四一提離職(一大早提離職)卻花了兩個整天才大致跑完離職程序(因為得收集好各部門長官的印章簽名等等)不確定你這家公司的大小不過不要讓你那爛老闆有任何機會找你麻煩, 按照公司規定當面交接&跑完他們要求的離職手續, 你絕對站的住腳! 當然期間你老闆對你無論當面的語言或是手機簡訊(line訊息)或是郵件所有對你不禮貌的內容都要錄音+留底存證!祝你順利擺脫他, 加油!
作者: cxiii (113)   2019-04-12 00:15:00
沒有回去交接的理由
作者: marumaru (離風很遠的道路)   2019-04-12 04:55:00
推一個 但寄信多cc幾個人 比較有保障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9-04-12 07:26:00
笑死,理他咧?!
作者: narrenschiff (乘客C)   2019-04-12 07:44:00
學校研究助理跟外面公司不一樣,你的情況直接閃人吧
作者: troygenius ((# ̄皿 ̄)╮☆(__ __|))   2019-04-12 07:45:00
法規也沒說一定要交接啊XD
作者: issac10383 (幻,直覺影像)   2019-04-12 08:01:00
站在資方角度 我覺得這是一個責任心!!拍拍屁股走人真的很弱
作者: oherman (qq)   2019-04-12 11:31:00
交接不是法定義務,不用理奴工怎麼說資方連加班費都都違法不給了,你還怕他嗎?
作者: RyanGasoline (萊恩葛斯林)   2019-04-12 12:21:00
沒交接還敢上來該?
作者: yojhi (Ciro)   2019-04-12 13:14:00
沒必要理他識別證鑰匙之類的請認識的同事幫忙還過去就好
作者: genkibb74142 (bluewed)   2019-04-13 00:43:00
尊重是贏來的、不是他罵一罵你就要給的我的話、禮拜一錄音筆帶著把該還的東西丟自己桌上就走人
作者: thunder02 (thunder02)   2019-04-13 11:09:00
推帶錄音筆,真是個好辦法
作者: rushfudge (rushfudge)   2019-04-14 03:52:00
貴 公司的事
作者: chiaomin929 (no name)   2019-04-14 06:57:00
你沒拿東西離開的話,寫封交接列表,cc給你在那邊工作有接觸到的所有人,然後寫一封有手寫簽名的離職信正本寄去,一份寄到負責離職的人,一份寄給你老闆,然後你就不用去了,結案,他都對你不仁了,你還管他去死
作者: Chaser1482 (茈魚十吃)   2019-04-16 22:18:00
跑勞健保就好啦 其他都刻意不用理 他要告你他還要生出證據呢 怎麼可能告
作者: frtwwilo (Henry)   2019-04-19 12:09:00
薪水會被故意剋扣嗎
作者: SXL77   2019-04-19 14:14:00
好奇是哪間學校的...能夠透露一下嗎?怕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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