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問如果工作內容如以下,大家覺得多少薪資是恰當的呢?
1.負責請款文書處理
2.擔任各業主與雇主的聯絡人(約10案)
3.處理各業主拋出的問題
4.每月算員工薪水與勞健保等,並送資料到郵局
5.每天到各現場巡視(5-6場,每天里程數60公里up,車騎自己的)
6.幫老闆到他家收信、繳電話費等帳單
7.下載標案、開標等
8.老闆臨時叫你去哪就過去,不管跟你現在的距離多遠(最遠兩地來回1小時)
上班時間8:00-16:30,但下班還要做文書類工作
以上是目前我做的工作內容
薪資26000,1000油錢補貼,勞健保公司全付
這樣是合理的嗎...
我覺得我每月光機車耗材費等就噴好多啊...油錢也貼不夠
跟老闆說,老闆表示幫我付全額的勞健保了,不要計較太多(我還5天假沒休呢...)
一般來說,這樣的工作內容薪資大約多少才比較恰當呢?
Ps 忘了說 在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