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uOJK (JK)
2019-05-31 09:42:45最近應徵上了一間軟體公司的客服
原本是應徵業務助理,不知道為什麼變客服
聽說都是掛業務助理的職缺?
已經上了兩個月了
但有些點覺得很奇怪
1.上班時數是只有七小時,比正常少一小時,會因為上班時數少而影響特休嗎?
第一年三天,第二年四天以此類推,最多七天
2.薪水加加減減沒有23100,但是匯給我卻是23100,然後再拿現金來還公司,還不能用匯款的?
底薪加全勤加交通津貼才23100,還要扣勞健保、福利金,沒有獎金的話幾乎領不到23100,這樣不就每個月都要還現金=.=
以上求解,謝謝大大~
作者:
AISC (AISC)
2019-05-31 09:49:002怪怪的 1還好
作者:
min1119 (你好我是老吳)
2019-05-31 10:04:002就是為了符合最低薪資的奇怪作法吧
作者: pei520 (靡卡兒) 2019-05-31 10:09:00
2超怪
1.不會...但你要確定喔妳是月薪制!2.這要小心,感覺就是規避最低薪資的歪法...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9-05-31 10:25:00
就規避正職最低薪資做法 然後可以多報薪資 多好
作者:
jtmh (:))
2019-05-31 11:07:00薪資單上是實領23100嗎?感覺公司要你拿現金去還就是不想留下證據= =
作者:
lvnps (嘖~~)
2019-05-31 11:21:00快逃吧
作者:
haddi (haddi)
2019-05-31 11:23:002就違法啊 規避薪資低於法定標準 不讓匯款就是不留歸還紀錄 還不快掏順便檢舉
作者:
ghyt11 (阿杰)
2019-05-31 12:30:00第二點這麼明顯違法
作者:
lm862333 (終於結束的起點)
2019-05-31 13:02:00資方居然想得出這種違法行為
作者:
timmyen (new life)
2019-05-31 13:05:001哪裡不奇怪,勞基法不是寫明了半年3天一年7天?
作者: Esion (Esion) 2019-05-31 13:11:00
1、2都違法 快逃吧
作者: nforcex 2019-05-31 17:06:00
還不快逃
作者:
pplluu (我好窮)
2019-05-31 18:11:00就違法啊 快逃
1.勞基法保障的特休時間跟上班時數無關,只跟年資有關2.違法
作者: ss777 2019-06-02 00:20:00
連基本薪資都沒有了,還希望有特休?
作者:
x52013 (想不到要取什麼)
2019-06-02 23:55:00乾脆叫你23100全都繳回去好了
作者:
OuOJK (JK)
2019-06-03 00:36:00唉我了解了,謝謝各位大大~><
第二點是在逃稅,把所得轉嫁到你身上,但算準你未到綜合所得稅門檻,不會有實質損失而覺得沒差,直接跟國稅局檢舉吧,這比較大條了,很少公司敢做到這種程度甚至都有某個人在掏空公司的嫌疑了這不只是在規避最低薪資那麼簡單,要規避不會用風險那麼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