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各位版友
目前待業中,前陣子求職只有兩家公司確定要用我,第一志願大小主管都要用我,小主管說已經請人資跑內部流程。因為是大公司,要簽核的單位可能很多…他無法給我一個明確時間(小主管還說他當初進去時等了超過3個月)
第二志願口頭錄取,已詢問報到日期,還說可協助租房等等,感覺很有誠意,他要我確定後才會發正式offer給我。
現在在猶豫要直接答應第二志願,還是跟第二志願說再考慮一下,等看看第一志願跑完沒。但我覺得考慮完再答應去上班,最後第一志願上了,對第二志願來說會覺得很內疚…
不知道大家會怎麼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