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104找工作,無意間找到文字客服這個工作,看到薪水吸引人,幾乎都有3萬元以上,而門檻條件低,只要大學畢業即可,中文打字50字,要看得懂簡體字,之後我就網路上投了履歷。
結果很快得就收到電話通知,說可以幫我安排面試,但我後來想想還是先拒絕好了。
上網先查了一下資料,發現所謂的文字客服,好像就是博弈公司的客服人員?
主要應付參與博弈的客戶,幫助他們安撫情緒及負面壓力。
但關於博弈產業,我有查到新聞,以及自己也有在準備國考,關於刑法也有學到266~269條賭博罪和第4條屬地主義,所以說賭博罪在台灣目前還是屬於違法的。
刑法第266~269有處罰賭博罪,而且第4條有隔地犯的屬地主義為原則,只要有一方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經營相關之產業行為,就算犯罪。
所以說,簡言之,「文字客服」在台灣目前來講,其實還算是不合法的吧?
就算只是「文字客服」,因為有牽扯到在國外的賭客賭博行為,就算只是架設伺服器在台灣,讓台灣人當「文字客服人員」,其實也能構成刑法第4條+刑法268條的賭博罪的共犯(幫助犯)?
只是台灣警察抓不抓你的問題而已?
因為本身在準備國考,但又面臨生活上金錢上的壓力,所以想先找個基本的工作穩定基本生活收入,但又怕會誤入歧途。
因為考國考不能有前科,有前科一律被刷掉,所以想先問清楚,如果確定是違法的,只是警察不抓的話,那我就完全不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