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若被資遣離職後,暫時不想被家人知道沒工作
是否要先去健保局申請繳費通知單不要寄到戶籍地,申請更改通訊地址?
我有打電話給健保局詢問
她說要先到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加保 才會有繳費通知單
可是因為我的戶籍在台南 目前住在台北
那我是否需要先去我現在居住地的健保局辦理加保嗎?
另外我有要去申請失業補助
有查到如下資訊:
"被保險人每次領取失業給付期間末日之當月份,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月份,
勞保局會於補助月份之次月上旬將補助名單傳送予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補助,
該署將轉知受補助者所屬投保單位,依法免代為扣收健保費"
如果健保費到時會補助
那我還需要先去健保局一趟 先辦理加保及更改通訊地址嗎?
請各位解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