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 今天有打到勞工局問 但得到答案跟人資不太一樣
目前本薪50000 上個月做到23號
勞工局問是說 (50000/30)*23 =38333
人資告知是要扣調伙食津貼 (50000-2400)/30 *23= 36494
請問一下 這樣的話 哪一個算法是對的 ,其實想打給勞工局再問一次
但她們下班了xddd
原本沒看這麼清楚 後來才發現公司特休沒有給我= =
問題應該很笨 請鄉民手下留情
作者:
snsd56 (少時56)
2019-08-05 18:43:00本薪50K離的下去 厲害
這家雷的地方太多 新工作也同等薪水雷到發文被拍肩刪文啊 哈哈哈
為什麼要扣掉伙食津貼再算阿,到23號前都有去公司阿?
這樣扣伙食是代表23天都不用吃飯哦.........
作者:
Willie616 ( 維尼 (我是公的))
2019-08-05 20:02:00津貼好像不納入本薪計算,津貼算是公司給的福利,應該?
作者:
chister ( )
2019-08-05 20:05:00已違法 不能扣掉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9-08-05 21:04:00問主管機關又不相信主管機關的答案,你還是不要浪費公務人員的時間好了
伙食是每個月都有的經常性薪資,應該不能扣耶,而且我待過的每間公司算法都是勞工局說的那樣。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9-08-05 21:50:00每個月都有的話算經常性薪資了吧?
作者:
howwhy (好壞)
2019-08-05 23:07:00伙食津貼要算進經常性薪資,不能扣掉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9-08-05 23:52:00不能扣,月薪是以經常性薪資來算的,津貼就是經常性的一部份。 人資再跟你講要扣,你就說你要請勞檢來看看為什麼你沒有拿到特休。
作者:
zackro (zac)
2019-08-06 00:11:00為何不要去新創?機會比較多阿
作者:
YUNCC (毛毛蟲)
2019-08-07 08:36:00用全薪計算才對喔
作者:
revetahw (whatever)
2019-08-08 12:51:00看offer當初談多少,如果伙食費是公司額外給的當然他們扣掉,如果offer談N,是公司要扣2400省稅的,就應該以勞保局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