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紀念館對面2樓MIT增蘭安親班 未保勞健保事件後續
勞資調解會上
我請假過去
結果對方全員缺席 (報警時老外老闆2個+櫃台+外師陣容呢?)
原因是老外老闆出國中 且他不想找人代表來談
我就問勞資調解員 對方如果確定不出席
可以這樣不通知對方嗎? 何況要調解的是他們
勞資調解員說:他們沒必要 我們也沒必要通知你
後來打去公司問
順便問問櫃台當初明明自己知道沒第一時間保勞健保
還問警察哪條法律可以抓我的心態?
她說是老闆叫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
(你一開始小聲跟老闆說其實你自己沒保不就好了)
另一個會中文的老外老闆後來搶過電話
就開始講英文 說因為這裡是英語補習班 所以只願意跟我用英文談
我說明這裡是台灣 妳會講中文明明可用中文談
她就說:給你20秒
我:現在是你們要調解還限制我時間? 不怕報警?
她:所以我掛電話你就會報警? 那掰掰
然後就被掛電話了
找警察過去後 櫃檯就出來裝可憐
說她們因為沒第一時間保險一事很抱歉
也願意和解賠償 不知道我在生氣什麼?
(氣妳一開始說不是妳上班時間的態度 和外籍老闆報警又裝不會中文辣)
總之警察說他們也管不著
我就說本來就管不著 是她叫我報警我就報給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