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國立法律系畢業,沒考國考。
學生時期有外商公司實習經歷、傳產和餐飲服務業的打工經驗,
英文程度是多益金色證書。
畢業後因故空白一年,現在開始找工作。
因為沒牌,也不會獨立審合約,
所以投的都是25-30k的律師事務所法務助理/行政助理職缺,
打算一邊養自己一邊準備國考。
但是幾天下來投了大約三十封履歷,只得到一個面試機會,其他全部石沉大海。
想請教各位前輩,一般事務所徵法務助理或行政助理時最在意的條件或特質是什麼?
或者以求職常態來說,三十封履歷換一個面試機會是正常的,是我太玻璃心了?
新鮮人誠心請益,希望可以鞭小力一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