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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31 23:53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武漢疫情擴大,強制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也愈來愈多。
勞動部表示,政府為了防疫,下令須強制隔離的勞工,因隔離致無法出勤,雇主應註記「
防疫隔離」,不可以要求勞工要用自己的假,也不可因此有不利對待,但雇主可以不給薪
。
勞動部解釋,為了防疫,目前有強制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兩種措施。前者勞工不可以出門
上工,雇主不得因此記勞工曠職缺班,也不可以要求勞工要用自假(包括特休或補休),
更不可因此給予不利的對待,包括不得因此影響勞工全勤獎金、考績獎金等,更不可給予
降職等不利之對待。
在管理上,勞動部建議,對於遭強制隔離的勞工,可以註記「防疫隔離」,目的是避免人
資電腦系統因勞工沒有出勤紀錄而被記曠職。至於自主健康管理者仍可出門上班,若勞工
可視情況請病假或特休假。若是雇主自己有疑慮,進而要求自主健康管理勞工不要到班,
雇主則須給薪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