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目前21仍在學,在藥妝店打工,但我爸媽不知道,以為我在做別的,因為我跟他們真的很不親,他們一直強迫我做我不想做的事,也溝通無效才出此下策。
問題來了,因為我還在學所以我的所得還是會被歸在我爸媽那裡,所以我直接去國稅局申報所得分開提供,或是用自然人憑證,他們拿到的單子上就不會有我的所得明細了嗎? 如果去查閱還是查得到嗎?還是我可以申請除了本人都不能查閱之類的
爬了很多文看到的幾乎是這樣,但還是不太懂,我剛剛有去國稅局問,辦公人員似乎也不是很清楚,一直問旁邊的人,答案都不太確定,所以我不知道我還有沒有要注意什麼?譬如公司寄的扣繳憑單要去更改地址嗎?還是我應該要怎麼做才不會被發現
我的目的就是不想被知道公司名稱跟薪資所得這樣~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