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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18:50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即將在五月一日勞動節上路,相關獎補助辦法草案將於
明天(14日)進行法規預告,其中對雇主繼續雇用依法退休(即65歲以上)勞工,若達30%
以上,且繼續雇用6個月以上,前6個月可每人每月補助1.3萬元,第7個月起改為每月補助
1.5萬元,總共補助18個月。預告期至3月27日止。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將於5月1日生效,勞動部也研定出協助在職中高齡者及
高齡者穩定就業實施辦法」、「促進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實施辦法」、「支持退休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實施辦法」、「補助地方政府設置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實施辦法」
及「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績優單位及人員獎勵辦法」5子法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
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草案。
其中最大亮點,是為鼓勵企業繼續雇用達到勞基法退休資格的65歲以上高齡勞工,若雇主
續用達30%、不低於原薪資,且雇用滿6個月以上,前6個月就補助雇主每人每月1.3萬元,
第7到第18個月補助費更提高至1.5萬元。
此外,針對失業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工,雇主只要雇用中高齡失業勞工滿1個月,就可獲聘
用獎助每人每月1.3萬元,聘65歲以上的失業勞工,則可獲每人每月1.5萬元,最長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