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安~因為實在好煩腦又不想跟公司鬧翻
想來問問大家怎麼看
是這樣的,我的公司是醫美診所
排休制度、週日公休,原訂規則是ㄧ個月只能排一次週六休假,如遇國定假日可多排一個
週六休假
109年4月份公告10天休假,週日公休4天可排6天
我在3月中旬就畫好假卡,也請示過主管
https://i.imgur.com/nw16wrp.jpg
4/2-4、4/10、4/12
想說遇到國定假日可以排多一次週六,就排了兩次週六休假
哇塞沒想到月底老闆就開嗆,不准排假,說是我違規休假,為什麼呢~(^_^)a
老闆表示4/2、4/3屬於週六性質休假,我已經違規超休2次了呢~
咦!我就問了、那如果是屬於週六性質所以四月有4個週六休假可排嗎?(我的邏輯有誤
嗎?
老闆就說當然沒有只有兩次上限兩次!!!
結果因為這次排班問題、休假規定又改了呦~
https://i.imgur.com/DFcIMMY.jpg
看完的我真的是驚呼連連、嘆為觀止
先不管內容有多少問題了
為了不讓老闆氣噗噗,主管先改我假
https://i.imgur.com/KaeznbW.jpg
但因家事無法改假、我與主管討論是否能用特休
在2、4號
氣噗噗的老闆竟然口出狂言、拒絕請特休、拒絕請假、不然就資遣( ? _ ? )
主管竟然也說出,你就忍耐一個月吧,女生不用掃墓吧、都是男生在掃( ? _ ? )
已經生氣不了的我只剩驚嚇?到底什麼邏輯可以講出這種話勒?
我沒有打算自願離職,想考慮勞動申訴,又怕跟公司鬧翻,想問問大家看法?
99我吧(;? 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