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有去面試過北部某科技業,後來在一個禮拜內有順利拿到offer
但因為家庭因素,只好婉拒,但當下有告知用人主管和人資原因。
然後在上禮拜經由朋友內推又去面試同公司但不同部門的職位,當下主管知道我曾婉拒另
一部門(但先前婉拒因素已消失)
主管樂意錄取我,也希望我盡快上班,成為即戰力
透過朋友得知目前用人單位已經送出任用簽呈給人事單位(已過一個禮拜了)
但我目前也尚未接到人資電話
請問會有可能因我曾經婉拒offer,所以用人單位送出簽呈後,被人事擋下來嗎?
如果我主動聯繫人資,詢問目前簽核流程可以嗎?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