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些奇葩案例給各位笑笑
然後我們學校不是學店(廣義來說
如果台大以外都算是麻煩無視上一句QwQ
案例一
朋友在大三暑假時被系上分配到事務所無薪實習(必修)
開學後依然被凹沒課時要到公司上班
這樣過了一年後無縫成為正職人員
得配合老闆的業餘活動
假日無薪到公司排練
強迫參與老闆做慈善的行程
p.s.老闆的業餘活動是有收門票錢的
案例二
我在學時是在餐廳半工半讀+學貸
意思是這個月沒收入就要吃土了XD
大三實習前一樣收到學校通知
要我找一間”餐廳以外”的企業才能抵實習時數
要簽合約跟配合一些文書作業
結果系上自己推薦的實習廠商就有壽喜燒店==
爾後找了一間系上推薦名單的公司面試
一樣無薪實習
面試官還說理由是:
因為你們學長姐
在不同部門的薪資不一樣 有起爭執過
後來我們決定一律不支薪
但是有便當喔^^
案例三
有個同學在教育部公文翻到:
將給予每個參與實習的學生每月一萬塊生活補助
在系上臉書社團詢問是否真有其事
直接被刪文
後來他要找系主任談都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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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來都覺得惡夢一場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