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嗚手機排版不知道為什麼會有奇怪的換行,請多包含
大家好,目前我在一間補習班工作,
六月初的時候到職,但是七月初時查看薪資單並沒有勞健保扣費,
詢問後班主任透過同事表示安全性高的工作習慣上不保勞健保,
班主任也對我說詢問過高雄市勞工局,亦證實了此說法。
我說,好的,我會再去諮詢看看。
班主任說:「沒關係,不用問,既然妳要求了會幫妳追保六月份的勞健保。」
七月中的時候,他們面試了一個新的老師,過幾天班主任就約談我,說因為最近學生變少,
執行長要進行人力刪減,我才剛來所以只好對不起我,希望有機會再合作。
我點頭表示了解,問做到什麼時候,班主任說就到七月底,
我說好,也沒簽任何東西,就出去了。
回家後我查了很多被資遣的權益保障,包括非自願離職證明、資遣費和謀職假,
過幾天我就跟班主任請了謀職假,她也說好的。
今天我遇到班主任的時候詢問他何時會提供我非自願離職單,班主任很驚訝的說,
「妳應該是協議離職吧?那天妳也同意我說的話了,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到資遣,只是協議喔」
我問只有被資遣可以請給薪的謀職假,
班主任說她認為我要離職了因此讓我請事假,
原因是謀職,本質上仍然是事假,
也因為是自願離職不會有資遣費,
「退一萬步說,即便妳的確真的被資遣,
妳才來兩個月,資遣費才多少,為了一兩千塊翻臉吃相真的很難看」
我看到被資遣相關的對話是要留存證據的,所以請謀職假都是書面或者用通訊軟體,
面對面說話也都全程錄音,但因為第一次約談太突然沒有錄到。
我現在超級無敵氣,上網瘋狂找資料想得到我該得到的,
但無奈目前我被認定成協議離職,想要請教一下有經驗的版友
1.班主任目前堅持她是跟我協議離職,所以主張不需要非自願離職、資遣費,
請的所有謀職假都是事假因此不給薪水
2.班主任主張並不知道謀職假相關的規定,我在事前並沒有仔細說明,
所以她主張我使用她的法律盲區請求的權益無效
3.我查了資遣事由中,只有能力不足或業務調整比較類似,
但我教的學生最多,也多少能證明我並非是能力不足,是否可以申訴非法資遣?
4.如果以我目前手邊的證據跟資料讓勞工局介入,我能不能得到公平的對待呢?
※ 編輯: bbit (39.9.162.75 臺灣), 07/21/2020 01: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