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在一家補教業任職
幾次在忙碌時
老闆娘打教室分機來叫學生回家
我只有回:哦好知道了
或是回:不行喔 還要再等十分鐘
變掛了電話
這舉止在老闆娘的心裡是我沒禮貌的掛電話!
上週五 和主管有了爭執
在電話中和他吵架
半年前他看到我打開履歷
看到了兩三次
就在這星期一
主管以 情緒控管不佳 向心力不夠 為由
要我離職
我當下沒有同意這件事情
在當時還很錯愕來不及反應的情況下
所以說了幾句我會想繼續待在這裡之類的話
最後主管給我幾天考慮
但過程中 我問他:所以你把話講成這樣我勢必離職?
他:是
他還說我可以讓你做到你找到新工作為止
最晚到八月底
想請教幾個問題
1.請問 這案例算被資遣嗎?
2.他也答應後續該給的獎金都會提前發,這案例如果算資遣,屆時他只發遣散費,不給獎
金,這合理嗎?
3.如果算,但當他知道我要遣散費後,便改口把我留下,但我已不想,我還可以主張非自
願離職嗎
謝謝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