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00370 (點點)
2020-07-21 22:22:04本身在一家補教業任職
幾次在忙碌時
老闆娘打教室分機來叫學生回家
我只有回:哦好知道了
或是回:不行喔 還要再等十分鐘
變掛了電話
這舉止在老闆娘的心裡是我沒禮貌的掛電話!
上週五 和主管有了爭執
在電話中和他吵架
半年前他看到我打開履歷
看到了兩三次
就在這星期一
主管以 情緒控管不佳 向心力不夠 為由
要我離職
我當下沒有同意這件事情
在當時還很錯愕來不及反應的情況下
所以說了幾句我會想繼續待在這裡之類的話
最後主管給我幾天考慮
但過程中 我問他:所以你把話講成這樣我勢必離職?
他:是
他還說我可以讓你做到你找到新工作為止
最晚到八月底
想請教幾個問題
1.請問 這案例算被資遣嗎?
2.他也答應後續該給的獎金都會提前發,這案例如果算資遣,屆時他只發遣散費,不給獎
金,這合理嗎?
3.如果算,但當他知道我要遣散費後,便改口把我留下,但我已不想,我還可以主張非自
願離職嗎
謝謝回覆
就輕他開非自願離職證明,離職日壓8/31,薪水計算到8月底但你投保有滿一年嗎?!沒一年也沒法申請失業補助,另外
作者:
ab00370 (點點)
2020-07-21 22:27:00我在這工作已ㄧ年兩個月
失業補助是你離職日隔天才能去申請,以上述=9/1才能申請9/1申請,如果有完成失業認定,認定後+14天才第一次補助~以上講這麼多,前提你先有辦法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再來吧
作者:
apreel (Green娘)
2020-07-21 23:20:00作者:
Wx7621 (陳飽飽)
2020-07-22 00:55:00失業給付 3年內投保有滿1年就可以
作者:
gamer 2020-07-22 01:02:001.如果依照他的要求離職,算非自願離職2.獎金非約定薪資的一部分,不發目前無法可管3.不行。在他給你非自願離職證明前,你主動離職都很難舉證被資遣。所以如果你要被資遣,千萬不要臉皮薄自己走
想走有二個方法 一是你要求資遣 要符合勞基法14條二是資方若不想走資遣 就是給你更好補償 讓你自請離職你們已經有嫌隙 資方可能會搞你 記得保留各項證據自保
作者:
cyjonas ( 一。顆。蘋。果)
2020-07-22 15:54:001.算資遣,但為免爭議,先注意簽的離職文件(如果有的話)是什麼,或是再確認一次什麼時候給你非自願離職證明2.獎金很有可能不給,要看這"獎金"的內涵跟發放方式,總之有模糊空間3.依法理上可以主張他說要資遣,你已接受到意思表示,所以效力已發生;但實際上你很難舉證,所以不大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