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是否該離職,北漂找工作?

作者: deani (∞)   2020-09-02 08:13:50
以我過來人的經驗
建議您最好再怎麼苦都撐滿一年再說
當然除非你當中找到年薪破80萬的...
(但法律系沒牌 又沒國外學位 你知道的...)
不然你找下一份工作
你只做三個月的履歷是拿不出來的,
拿出來絕對會被認為你是草莓
你解釋又被認為是在嫌棄前老闆,
應徵單位會覺得你是會抱怨的人,反而不敢用你
就趁未滿30歲前累積經驗吧。
中部法律系私人公司開的職缺(無律師牌)起薪似乎都不高...
另外還是建議您考張牌 出路會比較廣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20-09-02 10:04:00
人生沒那麼多一年可以浪費
作者: dog377436 (小狗怒吼)   2020-09-02 12:05:00
不適合的公司當然快走,幹嘛浪費時間待一年,HR的觀念真的很奇葩
作者: john65240 (johnser)   2020-09-02 12:15:00
不適合就早走啊,什麼慣老闆觀念..
作者: sisily0798 (金金)   2020-09-02 18:14:00
待滿一年也不會被覺得穩定啦,不適合就要趕快走,人生有幾個一年?
作者: dog377436 (小狗怒吼)   2020-09-02 18:46:00
不適合還要硬待滿一年,自己做不開心又會拖累效率。真不知道這觀念是誰教的
作者: sawubona (記憶吐司)   2020-09-03 02:16:00
我就是痛苦地硬撐了一年多,結果去面試還是被說只待一年不夠穩定,反正要嫌永遠都有理由啦
作者: d12331113 (鳥兒)   2020-09-03 08:25:00
你自己沒有充分理由跟實力,待三個月或一年三年一樣被當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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