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裡有人資在看的話我是建議你們不要再這樣害人,
明明都是吃人頭路幹嘛這樣相害?
雖然都不是我身上發生的事但是我身邊已經有兩個人遇到了。
我朋友在高雄某工業區坐辦公室坐了八年,
當他進去第一年的時候覺得這就是他的安身之所,
他的工作能力如果沒什麼意外也可以讓他做很久,
但是一年後他就厭倦了薪水中上升遷無望的生活,
不過因為工作穩定就這樣慢慢找了七年反正真的很不急,
好不容易接到一間外商的面試,薪水是他現職的兩倍,挑戰可能更大。
拿到口頭offer以後,新公司竟然跟他說,
我們會打電話去你的現職公司確認你真的是在這間公司上班。
我朋友換工作經驗只有一次而且是辭職後才找工作,
所以覺得怪怪的來問我,
我說如果你讓他打然後到時他又不給你offer letter你不就全家吃土?
他想想也是但是又不想失去這個機會。
我其實心裡是想著怎麼會有這樣的公司,
要做確認不是拿離職證明就好嗎?
於是我跟他說,你現在還有一份穩定工作,
我建議你直接跟新公司說,
要確認請之後拿離職證明,而不是打去現任公司,
員工的權益是必需保障的。還
好這間公司還算明理有接受了。
我朋友現在在那間外商公司擔任財會二當家。
另一個就比較慘了,同學代稱就用她好了,
她帶職找工作,面試完以後,
該公司的人資跟原任職公司的人資在台中竟然認識還有line群組,
新公司直接在群組問說欸欸欸妳們公司誰誰誰來我們公司面試欸。
然後原任職現在還在某山坡上的上市公司的那個人資主管就直接跟我同學的主管說,
你家staff在外面找工作,
搞到我同學不但在公司黑掉,新工作也沒有著落,後來離職走的很不好看。
以上心得分享,希望台灣有更多專業的HR,更少害人的不專業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