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bo (冰)
2020-11-18 11:54:48大家好.
前情提要:
前幾天告知同事他被資遣(提前30天告知).
他打算本周四及下周一請謀職假.
他今天來問可不可以今天就給他非自願離職證明?
有詢問他為什麼今天就要,他說要拿證明去就業服務站找工作用(非請領失業補助).
問題:
1.可以今天就給他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2.就業服務站一定要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才能去找工作嗎?
3.或是有其他文件可以在他真正離職之前正明他要被資遣嗎?
4.台北或新北的就業服務站,需求文件規定是否有不同?
謝謝大家的回答,我不是人事所以不是很清楚,想在跟人事應對之前多了解一點.
還沒離職到狀態不能先拿非志願離職證明;找工作可以自己找,無關證明,就服站站也有很多職缺可以看,但我覺得很多都沒幫助就是。
就服站的職缺都鳥缺。申請失業給付還要在那邊找職缺。制度很爛。
同意樓上 狂開一堆免洗缺 也不檢討職缺待遇是否太低
請注意 是每七天有兩天謀職假最後的七天不滿七天也可以請喔
作者:
kkceres (很虛的店長..)
2020-11-18 13:19:00你同事怪怪的去就服站辦理求職登記不一定要非自願離職證明,除非他要申請失業給付然後全國申請失業給付所需的文件都是一樣的公司非自願離職的證明文件上會寫明他的最後上班日,他為什麼要拿一份還沒生效的文件去找工作而且雇主資遣員工還要先進行資遣通報,通報時間最晚是在勞工離職生效日的前十日,通報完還需要跟主管機關確認據我對人資習性的了解,他們都習慣週末通報,這個時間點說不定都還沒辦好人資又不是傻,沒通報完就給勞工非自願離職證明,想害公司被告/罰款嗎?
作者:
Yubo (冰)
2020-11-18 13:41:00謝謝大家的回覆! 我是第一次告之別人被資遣,學到很多!希望不要太常使用這項經驗,另外同事也是第一次被資遣,所以不懂的地方也很多,畢竟他是第一份工作就遇到被資遣.如果有其他分享,也歡迎繼續推文或回文喔!
自己的專業自己充實,這種程度都能當人資,就知道台灣的人資有多爛...
作者:
rex0707 (我就是我)
2020-11-18 16:06:00原PO不是有說他不是人資嗎
作者:
kkceres (很虛的店長..)
2020-11-18 18:24:00第一份工作?是應屆畢業生嗎?是的話記得要通報勞發署,這樣才能繼續參加獎勵計畫領取求職獎金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11-18 18:54:00
可以謀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