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ds28915 (Henry)
2021-01-14 11:11:52在公司待了三年多,
因為想轉換跑道所以去年九月就預計今年要離職。
原本想說2月初拿到年終就提離職
但今天主管有丟幾個困難的案子交給我做,
評估之後發現案子難度滿高,
不太可能做完,
但主管的上面也有主管壓制,
所以沒有討論空間。
若二月初提離職,
主管可能會認為我離職的原因是因為那些困難的案子,
這樣可能會留下負面印象?! 好像留下爛攤子給人做的感覺
或是要再等一個多月提離職? 讓主管知道我也嘗試過了,印象就不會那麼差?
跪求版上前輩指點,謝謝
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1-01-14 11:13:00年終確認入帳後便可以送resignation了,預告日照勞基法規定就走,之後便可離開走人了。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21-01-14 11:15:00我覺得沒有影響 頂多是跟他說早就決定的生涯規劃至於人家信不信 會不會說你故意惡搞 這不是你能控制的
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1-01-14 11:16:00工作交接這東西,平時主管就要對下屬的職責工作有所了解,即便人走掉也不至於工作接不下去。
就認為是專案太難所以離職啊!會怎樣嗎?都要離職的人了,還在乎那些做什麼?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1-01-14 11:40:00只要你碰過 後面接的人都可以說你留爛攤子 你何必在意多留一個月呢? 更何況你二月初離職也正好讓上層認為你是因為溝通無效憤而離職 反而未來公司在強壓案子給其它人時可能會有些顧慮或謹慎分配 對其它員工反而是好事
作者:
adoit123 (Bruce Hsu)
2021-01-14 12:22:005樓內行。
作者: Barefoot24 (迷狐) 2021-01-14 12:41:00
我覺得年終壓到除夕才發的公司應該不care這個,真的怕大家年後轉職來不及找人應該早點就發年終了
作者: Fdriee 2021-01-14 13:30:00
就讓他罵阿,都準備要走了何必顧慮這麼多
作者: phenomanon (lose my mind) 2021-01-14 14:03:00
即時你交接的再好,責任都可以推到不在場的人身上!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1-01-14 14:23:00提調薪 不給就能名正言順地走啊
作者: heatlion (西萊昂) 2021-01-15 14:57:00
不然要不會裝會?然後做到死?
作者: domo9999 2021-01-16 14:10:00
接到案子的瞬間就要說已計畫離職 請主管找別人做
作者:
paul1201 (台北的學生)
2021-01-16 15:46:00當然是年終入戶頭的那一刻提離職,然後看看法定預告期幾天,時間到就閃人,主管嘰嘰歪歪就說你沒有違反勞基法,離職後大家就是陌生人了好嗎,別這麼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