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uruuchitw (still standing)
2021-02-20 00:26:59在南部小店擔任時薪制人員工作1年多
前陣子老闆突然要請我離開,沒特別原因
只說我不適合
然後當天下班給了我小筆獎金跟當月工資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資遣費的部分查過時薪制人員一樣要給
另外沒有預告期就要補足預告期工資
因為是時薪,不太理解計算方式
是用離職日起往前推算6個月的薪資綜合
除以工作日還是6個月呢?
然後認真找資料才發現未滿5人的公司
可以不用勞保,但是就保跟健保都要保
就算我時薪制人員被資遣
若有就保也能申請失業補助
不過我是單位未保,還能按照失業補助給付標準
向前單位提求償
還有勞退也是能申請的嗎?
雖然覺得如果一口氣要求那麼多
而且有可能調解的時間會更長
但老闆這樣的作法,是也懶得去為他著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