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要如何討回公司欠我的假或錢呢?

作者: Phanly (Phanly)   2021-04-04 17:50:32
如題,本魯在台中某公司上班五年多
最近因事跟公司不合,萌生離職的念頭
這裡月休六天,排班制,遇到國定假日沒有補休或兩倍薪
特休假也是這兩年公司才開始給
算下來公司這五年也欠了我快兩百天的假
預計下週二開工就會向勞工局投訴
想問的是,除了勞工局向公司開罰外,我該如何討回這五年公司欠我的假呢?
謝謝大家
作者: Basket0205 (Basket)   2021-04-04 17:51:00
你要先找出證據公司欠你兩百天假的證據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1-04-04 17:51:00
你有沒有證據?先存字面證據起來,然後加班費等等應該也有欠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1-04-04 18:34:00
告它
作者: Eoamberf (綠寶石)   2021-04-04 19:22:00
沒那麼簡單...首先先用存證信函跟公司要你的5年來出勤紀錄跟薪資明細,限幾月幾號以前以什麼方式給你, 拿到以後再算加班費。你自己留的東西幾乎沒有什麼用, 除非上面有蓋公司的大小章.... 你自己算出來加班費之後, 去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要求公司給付, 調解不成立之後申請勞檢, 勞檢之後再走勞動事件法上法院。 這樣子弄起來一年能結束要偷笑……你說的向勞工局投訴, 如果是申請勞檢, 即使公司被罰也是發給國庫、 不是給你! 如果是向勞工局申請調解, 你手上的資料? 因為依據勞基法第30條第6項還有第23條你可以跟公司要出勤紀錄跟薪資明細, 會建議你先證據拿到手!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4-04 19:36:00
你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自己,你不會得到想要的結果的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21-04-04 20:08:00
1.要出勤證明你沒休假去上班 2.薪資證明公司沒給你兩倍薪
作者: Coffeewater (淡淡的咖啡)   2021-04-04 20:48:00
沒那麼簡單+1 你要有出勤紀錄跟薪資明細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1-04-04 20:49:00
不能不給薪資明細,這樣也違勞基法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21-04-04 21:19:00
光沒有薪資明細表就已違法,提出勞資爭議調解後,勞工局會要求公司提出相關證明(朋友剛好有相關事項),公司要在拿出來,而且也可以一併申請勞檢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1-04-04 21:30:00
先講啦,勞檢是第二手段,大家開會談不成,你在開始找公司麻煩勞檢抓逃稅這類的,一步要有一步逼,你要先想好你的目的,你要什麼
作者: Eoamberf (綠寶石)   2021-04-04 23:08:00
樓上m大正確,勞檢是手段,拿回應得的是目的。先調解!
作者: weiike (綠島人)   2021-04-05 00:15:00
在職時為何都不在意這些問題?
作者: anita1357938 (anita)   2021-04-05 22:57:00
你回36樓的回文答非所問。在職注意保全證據,方便離職後訴訟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21-04-06 18:25:00
你可以在調解的時候拿檢舉的事情當條件,公司怕被罰錢的話就會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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