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大家好,首次版上發文
工作一段時間,這個月20號做滿2年
因為老闆跟上級很少進公司,剛好明天會進來
所以打算明天口頭提出離職,只是我有些疑問想請教:
1. 依照我的年資,提出離職的隔日開始算 20 天是預告期間,也就是4/20提5/11 離開,
這是可以的嗎?因為爬文大家都是在當月底離開..想問問正式離開的時間點是否有規定?
2. 因為本身業務屬於雜務,應該屬於不用找人替補的類型,假設公司以此為由要我當日
就打包走人是可以的嗎?
3.離職理由,只要合理都可以隨意說對嗎?(要轉職所以不會待這產業的前提下)
4. 因為公司有獎金制度,但不確定何時發放,要等到確定發放再來提嗎?還是提了一樣
能拿獎金呢?
感謝大家抽空回答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