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1935tpl (三民李連杰)》之銘言:
: 台灣職場有個特性
: 就是不論是員工想自己離職還是管理層想要開除誰
這是多可笑的言論
完全資方立場
資遣一點都不可恥
沒有下家就離職的還比被資遣的有問題可能性高
根據統計 平均每個台灣人一輩子會被資遣2.X次
很多竹科的高階主管也都被LAY OFF過
有些公司不想被留下LAY OFF紀錄 給2N+1的條件 換取自願離職 這還可以考慮
沒有比勞基法高的資遣費用換取自願離職是不可能 也是最愚蠢的行為
就算只有兩三年的年資 資遣費一定要爭取到底 告公司算必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