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ucy (Elevator)》之銘言:
: 想請問公司的薪資都會先扣所得稅再匯款
: 想請問這在繳稅上有什麼差別?
: 像我每個月都先被扣5%,領年終有超過級距時再自己補繳
: 先扣勞健保費這可以理解
: 但每個月被扣所得,跟在繳稅計時自己繳不都一樣
簡單說就是政府擔心(?)你各位五月繳不出稅啦
所以才要求公司每個月先將薪資扣繳一部分
根據稅法規定境內居住者薪資扣繳的方式有兩種:
一、四萬以上一律5%
二、如有填寫扶養親屬表,可按表扣繳,起扣點84501元
而公司實務上則會出現以下情況:
一、員工薪資高於四萬的一律扣繳5%,低於的不扣繳
二、為方便作業,所有員工不論薪資高低都扣繳5%
三、請員工填寫扶養親屬表,薪資高於84501元的,按國稅局提供的表上數字扣繳,低於845
01元的一律不扣繳
四、完全不扣繳,國稅局找來的時候再說
第三種最麻煩啦,還要按表查詢,一般大公司都採一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