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學經歷背景:30歲國考人
欲應徵之職務:有複試的類國考職務
現在要提交履歷的單位面試是採過關制,決勝點是前面筆試
但我的工作經歷不太好看
一直斷續的全職拼國考
一開始做了8個月行政之後有1年考上完全不相干的考試,然後受訓,受訓完做了半年又換
工作,
換工作之後做了3年半
這中間1.5年考上完全不相干的考試我要硬寫一些事跡成就也是可以
還是乾脆不要提?當作1.5年全職考試?
還是只寫在經歷處 自傳敘述中不要提?(不提感覺還是一定會被注意 因為經歷差太遠)
另外我大學本來是行政類科系
修了一個自然組的輔系也是毫不相干,但是我因此延畢一年(實際上也是為了國考)
之前我都加油添醋說這輔系帶給我如何的幫助
現在我乾脆先不寫,面試被問再講?
有請各位達人指點ㄧ二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