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職後,表示交接不清 (積欠薪資)

作者: orangecafe (橘咖!!)   2022-03-15 23:22:20
大家好
如之前文章所示 (交接不清,收到存證信函)
原3/7應收到2月份薪資,但至今尚未收到
爬文了板友的文章 #1XisO5HZ 傑年有限公司積欠薪資
我之前主要是在嘉義分公司上班,總部在台北
所以一些打卡資料皆在台北
接下來做法
1.申請勞資調解
2.申請勞動檢查
今天問了台北勞工局,說得向勞務地的勞工局申請
有大大建議如何做嗎? 謝謝!!
※ 引述《orangecafe (有貓我就推!)》之銘言:
: 大家好
: 工作於2/15交接後離開 (僅口頭交接)
: 2/16前公司亦將我退勞健保
: 今日收到存證信函,表示有零用金交接不清,請款單不齊
: (皆有當面點交清楚交接)
: 要我再至公司處理,不然要依刑法337、342告發
: 想詢問板上大大如何應對呢?
: 謝謝
:
作者: dnzteeqrq (大隻貓)   2022-03-15 23:32:00
https://www.518.com.tw/article/1443「離職後,前公司ㄧ直傳LINE訊息問事情,我可以不回覆?」如果在交接並離職之後,前雇主或是前主管針對過往工作業務,不斷傳送LINE訊息詢問工作事項,勞工並沒有回覆的義務,因為前工作職務已交接完成。薪水沒領到 =.=雇主逕以勞工未辦妥離職手續扣發薪資,為法所不許可雇主扣發薪水是違法的 =.=[惟如勞雇雙方未有約定] , 指有約定就能扣發薪水 ?要問一下勞工局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22-03-16 08:50:00
就向勞務地的勞工局申請啊,不是都給你答案了
作者: linbochitw (痛風工程師)   2022-03-16 09:40:00
先打電話通知人事單位 未收到薪資 記得通話過程要錄音準備好雙方簽名的交接清單影本 然後先買好存證信函電話中不論對方什麼理由 你主動說出最後期限(錄音用)押的期限勿超過通話後3天 當日下午17h無入帳 隔日發函隔日發函後同時申請勞資協商 法規30日內必須要向提出嘉義地檢署有免費律師諮詢 可以去現場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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