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如之前文章所示 (交接不清,收到存證信函)
原3/7應收到2月份薪資,但至今尚未收到
爬文了板友的文章 #1XisO5HZ 傑年有限公司積欠薪資
我之前主要是在嘉義分公司上班,總部在台北
所以一些打卡資料皆在台北
接下來做法
1.申請勞資調解
2.申請勞動檢查
今天問了台北勞工局,說得向勞務地的勞工局申請
有大大建議如何做嗎? 謝謝!!
※ 引述《orangecafe (有貓我就推!)》之銘言:
: 大家好
: 工作於2/15交接後離開 (僅口頭交接)
: 2/16前公司亦將我退勞健保
: 今日收到存證信函,表示有零用金交接不清,請款單不齊
: (皆有當面點交清楚交接)
: 要我再至公司處理,不然要依刑法337、342告發
: 想詢問板上大大如何應對呢?
: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