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個人經驗
A公司的狀況是:
機票:經濟艙
旅館:每晚300EUR,超過這個價位需CEO同意
餐費 + 其他合理開銷:實報實銷,例如請客戶吃飯,租車,油費和
購買工作必須之物品等,沒規定上限,每餐約抓30EUR
電話費:公司門號本身就已開通全球漫遊
B公司的狀況是:
機票:經濟艙
旅館:每晚USD$300,超過要CEO同意
零用金:30天以內的差旅,每天USD$60;超過30天的差旅,每天USD$55
其他開銷:租車,保險,因公務而產生的費用都是實報實銷
電話費:公司門號申請漫遊
備註:離開台北辦公室100km就算出差,就適用以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