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一間小新創
面試時公司說試用期過後都可以依表現再調薪
試用期過後,我準備開始提加薪:
1. 我先和老闆詢問我的表現如何、是否還有可以進步的地方。老闆說我的表現很好,超乎他們期待。
2. 於是我接著主動提可以做更多的工作,不曉得有沒有加薪的空間,同時也條列出我可以多做的工作內容。
結果老闆說因為公司最近沒賺錢,沒辦法幫我加薪。即使 $1000 也好他們也不願意,我只好摸摸鼻子算了,公司最近營收的確是變差了。
沒想到幾週後,我的老闆卻叫我完成我原先為了加薪,多提出來的工作內容。當時是在一個很突然的時間點,我一時想不到能怎麼回應,就沒有當場反駁,默默接下了工作。這是第一個引爆點。
-
後來老闆發現我主動提出、也正在執行的工作內容成效不錯(撰文類型的工作),決定找外面的兼職/工讀生 一起進行,讓產量提高。
此時我發現我老闆預計發給兼職的酬勞(論件計酬),居然還多於我當初提加薪的 range。這是最大的引爆點,我覺得自己完全被當作免費勞力給壓榨了。
他願意付兼職正常酬勞,卻不願意幫我加薪;我多做了原先不是份內的工作,卻連一分錢都沒有多領到。
想問有經驗的前輩,這個狀況,我可以怎麼去溝通比較好?
換工作當然也是一個方式,我已經把履歷開放了、也開始收到面試邀約,但覺得也許還可以再溝通最後一次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