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最高級距18萬2, 表示假設薪水20萬, 健保繳的錢是一樣的
勞保繳的錢也是一樣的
那如果此時還有額外獎金, 好像是大於四倍月薪, 例如月薪20萬,
就是除了月薪以外的總收入如果大於80萬, 就要課稅 假設100萬獎金收入
20萬就要扣稅(2.11%)對嗎? 還是整個100萬都要課稅?
但其實這100萬如果分到月薪去, 雇主勞工所要繳的勞健保都一樣,
這樣為什麼還要再課2.11%的稅呢, 如果額外獎金本來就是要課
那雇主不就應該把獎金分到月薪去 讓雇主與員工都少繳一些.
不確定哪裡理解錯誤, 感謝各位大大的解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