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nijima (費南多.柯里昂)
2022-07-16 00:56:02真實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雖然與調解會無關
但我也認為任何事都要錄音或有書面記錄
以前 馬英九第二任時
我曾經透過就業安薪讚的平台
在一間工廠當作業員 月薪23K
(記得離職當天,還剛好一群外勞開始進來)
但因為做事比較慢而被嫌
後來就牽扯到被扣工資的事情
被扣工資是我完全不知道的
加上曾看過資方不得扣勞方薪資的信息
於是打電話到桃園市民專線詢問相關問題
當時被轉接的人員口氣不太耐煩
意思就是和我說只要簽的合約提到同意員工規範
即便未明確寫在合約上 勞方不知道員工規範是什麼
也是勞方自己沒問清楚的責任
因此資方有資格藉此扣勞方的工資
當時我單純相信政府是公正的
加上市民專線提到對話將(全程/抽樣?...忘了)錄音
便真的就覺得資方扣錢是應該的
我想現在這事如果是改成用市民信箱寄信詢問的話
可能得到的回覆就會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