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有一定的條件, 不是公司要付資遣費就可以資遣你.
法律上要資遣一個員工是很不容易的.
身為員工不要傻傻地以為給你錢資遣你就要吞.
如果你還要待,
就是先拒絕被資遣,甚麼都不要簽,直接走程序申請勞動調解.
既的要主張根據法律,不能對你有不利之處分.
如果不要待,可以向原公司主張
1. 5年的加班費:
根據勞動事件法, 舉證的責任在於資方.
你只需要提出你的加班陳述,每天工時幾小時,平均都加班多久.
如果中午沒有讓你好好的吃飯,還要處理工作,那這個也算是加班.
2. 5年的勞健保要補足:
勞健保的級距根據你的工資計算.
工資收入包含, 加班費, 全勤, 餐費...經常性工資.
如果有說每年固定的給幾個月的年終, 這也可以主張.
請他們把5年少報的都要給你補滿.
3. 年終:
如果有說每年固定給幾個月的年終而沒給, 這個可以主張.
4. 由於公司的高薪低報, 所以失業給付少領了.讓原公司賠償.
5. 申請勞檢:
看你要不要處理這樣搞不請楚狀況的公司.
a.沒有打卡紀錄
b.沒有規定保滿勞健保
c.沒有給最低工資
YOUTUBE有蠻多勞動事件法的案例,建議可以詳細看, 爭取自己的權利.
對於勞工來說, 最有利的就是很多舉證的責任在於資方.
EX: 員工說我早上8點一直工作到晚上9點.
那雇主就要提出證據說,員工沒有工作這麼久.
而不是員工要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真的有工作那麼久.
建議你可以先走程序, 申請勞動調解.
但我猜這階段應該是沒結果, 不用擔心也不用生氣.
接下來就申請勞動法庭, 平均3~6個月就會有結果.
政府還可以有免費的勞工律師可以諮詢.
這一來一往能爭取到的不少的費用.
最重要的是,別的員工看到了,心裡會不會癢癢的呢?
如果有更多的員工爭取自己的權益, 那公司就更不敢來違法.
勞工和雇主都知道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久了勞資風氣就會更加的好.
※ 引述《poopaapoo (幽魂☆)》之銘言:
: 106年五月八日到職,年資五年三個月(育嬰假扣半年)
: 111年九月開始請育嬰假
: 112年三月一日復工第一天被告知要被資遣(就是今天)
: 公司說會給非自願離職書(因為我的位置請到人了)
: 前一年的年終沒給(因為育嬰假所以不給,不過沒有書面契約)
: 今天回去上班也沒有叫我打卡,下午口頭知會我要資遣,目前沒有簽任何文件
: 想請問什麼時候可以拿到非自願離職書?資遣的薪資應該怎麼算?五年特休是15天他有
需
: 休完育嬰想說要上班了,結果搞成這樣其實有點傻眼0.0
: 之前剛到職的時候說不用打下班卡,所以也沒有加班費
: 剛去的時候說薪資15000加全勤1000加獎金,我問他那勞保怎麼保?公司說:先保最低
然?
: 不過真的改成跟薪資差不多水平的原因是,有離職員工去投訴勞工局(兩次)
: 第一次被資遣,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