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面試有問公司半年是否有三天特休
老闆說有 都按照勞基法
去上班第一天
老闆卻說因為年底了,只剩11、12月
因為特休算年度
只能滿一年給七天特休
等於2025/1/1-2025/12/31才有七天特休
我跟老闆說
那半年的三天特休呢?這樣不是消失了嗎?
老闆說他們公司都是一年七天 他看一下半年三天的勞基法
然後當天下班老闆就找我去會議室解僱我
說他們只是小公司 未來福利可能沒有我預期那麼好
他覺得我工作能力不錯
但他們覺得小廟請不起大神 先忍痛放棄
他們覺得以後大家還要一起出差
可能會有很多不開心 長痛不如短痛
未來可能請不到條件像我們這麼好的
但他們想要找可以長期相處舒服合作的員工
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尋求救濟嗎?謝謝
作者:
pujos (lks)
2023-10-20 13:25:00資遣啊不然呢
長痛不如短痛 對你對他都好 救濟就算了 檢舉才是真的
一天的時間也不夠你收集資料,看到多少違規就先檢舉吧
作者:
KOSMOST (MIT大é¾ç ²)
2023-10-20 13:35:00小廟請不起大神只是一種藉口
作者: aimlikenoob (AimLikeNoob) 2023-10-20 13:43:00
才一天你應該要開心,你花時間打官司絕對不合成本
作者:
wtl (比特)
2023-10-20 13:54:00問題不是半年三天假 而是連這也凹 其他的福利應該也會凹 早點走也好
作者:
p122607 ((′▽`))
2023-10-20 14:11:00翻譯:想要奴僕
作者:
wseedw (無法反轉的理由)
2023-10-20 14:13:00慣老闆不喜歡懂勞基法的人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10-20 14:18:00有拿到錢就跑了 浪費時間跟公司耗
作者:
kitune (狐)
2023-10-20 14:18:00有拿到錢可以了啦
作者:
justgetup (gonna fight)
2023-10-20 14:36:00錢先拿到位,其他就別管了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23-10-20 14:44:00他結算清楚給你其他就別想了。還是你的時間很不值錢?
這種公司塊陶啊~~連勞基法也敢違法敢凹 不逃留著幹嘛
作者:
FatDevil (章魚哥吉拉)
2023-10-20 15:12:00老闆心態:這個ggyy毛一堆 難控制 還是別用了有問題的是老闆
作者:
medama ( )
2023-10-20 15:27:00檢舉啊
作者: UglyDuck (醜小鴨) 2023-10-20 16:09:00
連三天假的超級基本福利都凹了 我看他不只是小廟
作者:
bms ( )
2023-10-20 17:21:00拿到非自願離職書 可以去申請勞保失業給付
作者:
karkkunt (Pinocchio)
2023-10-20 17:27:00歷年制正確是明年0、後年10、大後年7 這樣嗎?
作者: aa2191290616 2023-10-20 17:28:00
連半年三天都給不起ㄏ 好垃圾的資方
作者:
karkkunt (Pinocchio)
2023-10-20 17:31:00沒事 我去按計算機了
作者: rabbitmf 2023-10-20 17:38:00
最近找兼職工作,這種主管老闆多的去了,都說符合勞基法,基本的假都隱瞞或用騙的,就是不肯給
作者:
your0207 (Daughtry)
2023-10-20 18:18:00曆年大後年在7-10之間吧,兩年的部分有跨到
勞基法不是最低標準嗎 還福利沒你預期這麼好 這老闆知道他在說什麼嗎檢舉也要在雙北才有用 其他地方喔 呵呵 承辦人沒把你名字通報給資方就不錯了
作者: shja0714 (小安安) 2023-10-20 19:44:00
只能說這樣真的蠻缺德辛苦了
直接檢舉,凡正你也不能做了啊,當做功德給後面的人吧
作者:
fim (不空)
2023-10-20 20:17:00半年三天好像是要「滿」半年,你好像才剛進去….
救濟是你還想要回去工作嗎?不然當天結算完,剩下就是檢舉了,像員工到職未加保勞健保或是消防法規之類的,但你只上班一天,可能也沒蒐集到證據
有的意思是指 他們想遵守的有 不想的沒有 學會了嗎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3-10-20 21:02:00第一天就算了 而且你檢舉 也要有證據阿他當初只是口頭說 有白紙黑字 還是你有錄音
作者: features (日子一天一天過) 2023-10-20 21:30:00
你是要非自願離職單還是要繼續做?
有證據當然最好 但檢舉之後是雇主要證明半年有給三天不是勞工要去證明雇主半年沒給三天
作者:
u504053 (Rebecca)
2023-10-20 21:58:00申請勞檢 舉證責任在資方 不是勞方
作者:
bxc (中年魯蛇聯盟)
2023-10-20 22:18:00台灣老闆就能騙就騙 你應該算好運
作者:
jonse (莫再提)
2023-10-20 22:26:00你是對的
開除需要正當理由,沒理由且沒有非自願離職單,直接走勞工局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23-10-20 23:05:00知道你懂勞基法就辭人 還真慣老闆
作者:
classes (克來斯伊虱)
2023-10-20 23:20:00只在職一天還是要保勞健保啊,可以拿這點檢舉,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可以領失業補助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10-20 23:39:00我問一下 南部有勞檢?我還以為南部只有出事情之後 才會去勞檢
作者:
ClaraDer (ClaraDer)
2023-10-21 02:16:00好險早點知道早點離開,不做點什麼心中過不去的話,就拿到職通知當證據檢舉沒保勞健保這個既定事實吧,就讓公司有可能被裁罰一點錢+勞檢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3-10-21 08:09:00他都說未來福利沒有你預期的好 你還想救濟什麼??不要浪費彼此時間已經不錯了XD
算你10/1到職好了,到年底做滿三個月,然後老闆懶得按每個人不同到職日各自算每半年三天,於是切齊每年1/1計算7天,你損失的是1.5天年假(假設你有做滿六個月)。是的,從頭到尾你都沒有錯,你勞工爭取自己的權益天經地義,然後這間公司老闆也自己承認他不夠好,配不上你,我們分手吧。所以現在你要弄他,除了原本就沒拿到的1.5天假,你還要額外花幾天去處理這些事宜,然後你得到有比較多嗎
作者:
DKnex (DK)
2023-10-21 09:03:00還不錯啦 提早跟你攤牌 資遣費拿一拿 (雖然沒有多少) 但非自願離職拿到才能申請補助勞保就去檢舉就好了 反正你要東西都拿到手再檢舉就是了
等等,我看錯了嗎,你是上班第一天就被解雇?所以你想救濟的點是哪個?第一天沒勞保?沒有一天份的資遣費?
作者: IronQ (IronQ) 2023-10-21 09:32:00
年資不是用每個人的到職日起算嗎?他們用日曆年度每年1/1起算法律上可以嗎?
作者: heatlion (西萊昂) 2023-10-21 10:01:00
公司沒加保 你不就領到失業懲罰金單子一天要救濟 先考慮你的時間成本
作者:
hinesika (NiMaTea)
2023-10-21 15:37:00記得檢舉這垃圾地方
根本沒有所謂的滿半年三天假被吃。你10/1號到職的話被吃掉的是10/1~12/31這三個月所產生的1.5天假明年1/1起,你就跟所有人一樣切齊日曆年計算年假。看不懂你的三天假哪裡來
作者:
Yisai (eliumi)
2023-10-21 15:55:00理由一堆先給資遣費
作者:
Chalock (夏洛克)
2023-10-21 15:58:00歷年跟到職兩種算法都可以,看採用類型資遣費按比例,才一天,給不到一百吧…
作者:
mshali (藍寶)
2023-10-21 16:06:00推你,台灣的勞基法真的是個笑話,記得要檢舉!
拿非志願離職,但對方沒保勞保可以檢舉提早就業獎金就由對方出還有失業補助以上我有成功過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3-10-21 17:58:00就算只上一天 被資遣就是被資遣 失業補助六個月也不少欸
作者:
TomZang (累)
2023-10-21 22:45:00我比較好奇連半年都還沒滿 這時候就吵特休被吃是什麼心態?僱傭關係解除時不滿半年不是本來就一天都沒有嗎?而且特休是有週年制跟曆年制的 明顯這公司就是後者也是合法的 完全看不懂這整串討論到底怎麼回事
作者:
ps138738 (wmm1999)
2023-10-22 03:07:00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起訴請求公司賠償未能領到的給付
作者:
Jacky0806 (A ZA A ZA FIGHTING)
2023-10-22 03:24:00勞基法是規範周年制算法 但歷年制算法是要按比例計算的
扯周年歷年 不管是哪種都要算,再來就是沒公司名稱只是個抱怨文
民進黨的城市呢,滿滿的民主價值檢舉就對了忘記消掉,直接檢舉就好了
作者: rx932239xr 2023-10-23 11:44:00
完全就是發現你懂,日後要坳的都會碰壁= =
作者:
shuaries (Carrie)
2023-10-23 14:31:00直接檢舉勞資爭議啊 有給薪水但沒給你非自願性離職證明也沒有加保 開勞資爭議協調 資方穩輸的好嗎 除非是協調不成立才會自己要再進法院…如果有不懂的檢舉流程請自己打電話去問公司縣市的勞動勞工局
作者:
MyNion (Nion Lee)
2023-10-23 16:13:00合法資遣只能有四個原因:1.歇業或轉讓 2.虧損或業務緊縮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 4.業務性質變更你看他們當天給你的非志願離職書上載明甚麼理由,然後到縣市的勞工局去檢舉他們運氣好調解成功或勝訴,在這期間你的薪資或勞健保都會續算
作者:
shuaries (Carrie)
2023-10-23 22:15:00to 樓上 勞基法第11條資遣 還有第五款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2023-10-24 15:04:00這麼愛計較難怪人家踢掉。。。
作者:
jenny (佳佳)
2023-10-24 19:32:00才一天也無法證明不能勝任吧?告告看應該會贏
作者: DreamRush152 2023-10-25 15:14:00
所以對方有付錢、你也不喜歡這公司,這樣不就好了嗎
我倒覺得你誤解。除非公司明確跟你說,一年給十天假否則不管是做半年時先給三天假,做滿一年給剩下四天假,還是切齊曆年,一整年給七天假,其實本質差不多不過反正你們都鬧翻了,這也不是重點。要是我是那個老闆,我也不想跟你吵這個,真的麻煩。
作者:
studioA (understand?)
2023-10-27 21:13:00你也才一天 根本第一天還在適應期 就算給你資遣費 不到50元 這公司不好的確不好 但你也太大驚小怪 資遣沒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