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做二休二的技術員,目前同仁大部份已經都是40歲以上,隨便都超過1X年以上的年資
,身體體力實在不能承受突然、不定時就要改變生活作息的工作時間。
之前就常動不動就要求以夜班有人離職、人力不平衡必須支援夜班,就是說我們必須配合
調度,入職就說過了等等的話讓我們只能乖乖接受。
最近讓人受不了的是把主要人力外籍員工由做4休2變更為做2休2,想當然人力一定會短缺
,然後又來了,要支援夜班,只片面下命令,無限期,每位同仁都須輪2個月,一句話公
司政策,沒有辦法,這樣不定時,不經由我們同意,真的沒有違法嗎?
有想過詢問人資,但怕被砲,想先來這裡被罵,第一次發問,請高抬貴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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