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合約上寫到A月B日,上週開始要我自評
還有幾項應達到KPI尚未達成
本想利用剩餘最後兩週拚一下
主管說
1. 其他的人都達成了(跟我不同期 但同部門的其他人,現在工作中)
只有當要自評到時候我還沒完全達成
基本上試用期會過 但是無法調薪
2. 經過溝通爭取 主管說人資同意延長A月B日(說實話我傻眼 什麼叫做同意延
期 不是本來就是嗎)
但會同步知會所有其他後面簽核的主管
(包含總經理)再一次傻眼
我過去經驗是 時間到了 評核的表單才會送出去簽吧
不知道大家的公司也都是這樣嗎
提早兩週自評我覺得合理 但怎麼會變成因為只有我跟以前其他新人比沒有在自評的時間
完成就變成不合格
還是我老闆單純不喜歡我而已
他確實有點出很多我要調整的地方
也可能因為我是資深進去
他認為我表現差強人意
但是跟合約上寫的不一樣
難道我才是最奇怪的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