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是每年只有除夕到初三算年假,就算排班也會有補假或雙倍薪資,但是初四初五
卻只算正常上班,並解釋說初四初五只是政府建議要放,公司不一定要放。
我查到新聞說的確是這樣,新聞摘錄: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紀念日、節日等應休假,如要使勞工出勤則需加
倍發給工資,其實內政部所定的春節國定假日僅有除夕、初一、初二及初三」。
出處: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126001767-260405
唉,看來初四初五被吞掉看來是於法有據的,只好知足了。但我想大部分的人初四初五還
是都有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