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想請問一下
我目前育嬰假到今年七月底,但因生涯考量要先離職,目前年資需要20天預告期
如果我明天4/29向公司提離職,預告期20天所以最後在職日5/19,離職日5/20
但之前育嬰留停申請書我有簽名,有一條說
如果要提前或延後復職,需提早一個月書面申請
我的問題是
1. 育嬰留停我可以直接離職,只要預告期夠就可以,不需復職在離職嗎?
2.若是需要先做復職手續再離職,那我還是可以明天4/29就預告離職,並且申請復職5/29然後當天離職嗎?
還是我必須要明天申請復職5/29然後還要預告期20天,到6月多才能離職呢?
因為一直找不到有法條說可以不用復職,直接離職的,好煩惱,麻煩各位解答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