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食品業的 但也是類似與健康議方面與主管意見不一致
政府有一個法規 訂了一個標準 某項物質不能超過多少ppm
然後客戶委託我們開發時
合約書當時沒有簽訂 要求要做到某物質不能超過某個濃度
但是政府法規就是有相關規定
然後我的主管 告訴我 不需要加上這個監測與控制功能 因為會提升成本 影響到績效
但是我個人覺得 怎麼可以 為了績效 就可以罔顧這個健康
一開始主管不相信這會影響健康 只是說這只是法規而已 但我找了好幾篇SCI文章去佐證 告
訴主管 長期暴露在這個環境 還是會影響
但 主管 只是安靜一陣子 今日又跟我 既然是法規規定 那他們自己就該注意 而不是我們幫
他們注意 所以還是叫我不要放上這個功能
我有點無語 感覺主管很無良 但我該怎麼辦 就裝死過去了? 聽主管決定就好了 畢竟在法
律上 合約上 我們合法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