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nniechenz (411337)》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我是一個多月前發文提到被公司強迫離職的那位。謝謝各位前輩的建議(
任
: 後來事情出現了戲劇性的轉折,就在12月初,在部門的例行會議上,主管居然在我們沒
有
: 結果這個禮拜,公司收到存證信函後態度突然轉變,開始切割主管的行為,說主管根本
沒
: 後來跟律師討論之後才發現,根據勞基法11條5款資遣人的程序很嚴格(PIP、調職、最
後
: 還好之前私下的會議都有錄音,公司違法的舉動根本一把抓。目前打算用手上的證據跟
公
: 如果有任何的意見都歡迎討論,有後續我也會跟大家說明,謝謝各位大大。
: Sent from JPTT on my Vivo V2308.
我覺得這個方法很棒也很有勇氣,我說一下我的經驗,前公司因為管理流程有問題,欠了
我一些錢,但因爲很多都是口頭承諾,我也是相信人性本善就沒想簽合約,最後在離職前
跟董事長提了這件事情,他回應的就是:啊公司錢就都出去了,你沒拿到錢我怎麼知道?
真的所有事情能有合約白紙黑字講清楚,或是幫自己留一條可以合法申訴的管道是最保險
的,人性真的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