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am185 (God & Lucifer)
2025-03-09 17:11:44繼前篇小公司出盡絕招霸凌想逼我閃
感謝大家建議後來談時我都說要錄音
竟然態度大轉變,但他們也先也印出
白子黑字想炒我的原因,
這也應為疑毀謗鐵證
幾乎當然都是假的也不構成解僱理由
原本是底薪還有給想說邊找新工作
談到最後公司直接說要給錢閃人
整件事疑毀謗搞到我失眠焦慮看醫生吃藥
加上獎金又沒給這樣應該要多少比較合理?
勞基法資遣是N/2+1
但我現在應屬合意終止?
應是可談的?想多要找工作三個月
+精神損失+應該獎金等
總多給半年+遣散費應合理?
但這惡劣資方假設只會照勞基法給
剩下類似精神賠償
是不是先上勞資調解拖著領底薪
不行再上法院? 但律師費很貴...
以前某公司類似案件曾經詢問過法扶
但似乎不太想理 找收費律師才有更好的解法
但經濟沒很好目前無法付律師費
為了賺錢大家辛苦了,每天被搞心好累
另外期間先打1955推給地方說打1999
找勞工局說是毀謗請去報警
霸凌請去勞檢處 政府單位真會踢
看還是要先走調解再法律途徑索賠其他部分?
請板友建議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