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
路X莎新北市某分店...因股東2人以上,意見眾多紛紜...制度不完善下的結果...
每日工時10小時以上,幾乎不含休息時間,因為人手不足根本無法休息用餐
加班不一定有加班費(看老闆心情)也沒補休~
月排休6日(限2天假日),月薪$23000起
店長管理職$27000(負責所有原物料管制、進貨盤點,放假日如原物料短缺要處理)
薪資皆不含勞健保,實際上是根本沒幫員工保
領薪沒薪資條更沒有薪資明細,老闆給多少薪水算多少...這點我很納悶
老闆要員工自行加入咖啡公會保勞健團保(一個月將近$2000的會費,季繳)
公會費用員工必須自行全額負擔,且不另外做薪資補貼
以大學畢業新鮮人來說,可能,或許 會願意花時間磨練
但以社會老鳥來說,就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付出的時間和勞力與薪資所得大大不成正比
這已經不是現代年輕人所謂爛草莓的問題,很明顯已經違反勞基法!!
老闆明知道人手不足,卻不願意增加人事成本,拼命壓榨在職員工
想尋求管道申訴及檢舉...卻不知從何下手?該收集哪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