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一人工程師」想離職

作者: ihcaoe (Ihc)   2016-03-08 11:12:06
※ 引述《side112358 ( Nrove)》之銘言:
: 小弟目前在一個人數極少的公司擔任一人工程師
: 工作主要是網頁全端的開發
: 就是從後端一路寫到前端
: 同時還要寫API給各個其他合作廠商接
: 因為沒有IT,所以自己也要維護AWS的EC2
: 同時我們也有放在其他現場的主機
: 也會三不五時需要到現場維護或裝新機
: 基本上接近萬用工程師
: 由於之前我們很多系統都是老闆外包給其他SOHO族寫的
: 而我本身原本也是其中一員
: 之後被招攬進來
: 起初因為自己在那時候剛脫離兵役問題
: 確定自己可以不用當兵
: 所以覺得能夠有個不需要一直接案的穩定工作很好
: 二話不說在3XK的條件下答應了
: 最近覺得這裡似乎福利沒有想像中那麼好
: 原本以為的每季一次獎金會很豐富
: 但實際上大概不到月薪的一成.....(崩潰
: 目前做了大概7個月
: 公司所有系統幾乎都我一手整起來的
: 現在想走其實很擔心
: 因為之前有聽過說如果你的臨時離職導致公司有所損失
: 雇主可以依法提告
: 最近大學認識的學長想找我一起出去創業
: 他需要技術面的人才
: 而且做的主題是我非常有興趣的
: 提出的待遇比目前高出許多
: 現在離職的意願越來越高
: 最後補幾個點:
: 1.我到職以後沒有簽過任何合約,包含雇傭合約或是任何書面文件
: 2.前一份大學快畢業時的工作在某醫療法人,那個單位有幫我勞保
: 今天去查詢勞保記錄,發現現在這個工作並沒有幫我勞保
: 最後一筆紀錄還停在上一份工作的退保紀錄
: 3.目前手邊有四個不同的專案都還沒close,只有我一個人在搞
: 一但離職絕對會對公司目前發展有很大的衝擊。
: 至於「做好做滿」的話,我看都不知道要做到哪時候了...
: 4.老闆有意願想再找工程師,但目前似乎不太可能找到合適的(尤其這個價格)
: 所以總結問題:
: 1.我確定離職,但是多久前該提?
: 這部分之前爬文看到說有合約的情況下,「依法」是一周前書面提出
: 2.如果我離職的時候還有專案沒有完結,之後老闆非要我完成
: 可以不予理會嗎?
: 3.續上個問題,我們股東中有許多很精明的慣老闆
: 如果這次的離職導致公司營運大空轉,他們告我有辦法成立嗎?
: 以上問題麻煩版上大家協助我,真的會很感謝你們@@
之前有看過類似的
想先問一個問題,你們公司人數有超過五人嗎?
然後公司有保健保嗎?
如果有其中一個的話可以用看看
整理有錯的話請各位糾正一下XDD
作者: side112358 ( Nrove)   2016-03-08 11:27:00
我們沒有滿5人。
作者: Blueshiva (龍野南雲)   2016-03-08 12:09:00
原po說他根本沒簽任何契約,公司也沒保勞保,這樣到底是要中止什麼契約啦...
作者: Eroica321 (GO)   2016-03-08 12:11:00
所以領到薪水隔天馬上不做 才是最佳解囉XDD
作者: side112358 ( Nrove)   2016-03-08 12:27:00
目前看起來應該就是第16條的情況了
作者: brucetu (sec)   2016-03-08 12:42:00
沒簽契約就是不定期契約 公司未依法替他保勞保吧?然後他說不到五人不用 就看有無其他違法 這篇很清楚啊按規定來總是安全下莊blue大意思是 確定這位網友的情況是可以直接閃人嗎?預告才十天即可,不清楚的話就十天吧 反正十天也是有薪水的十天啊
作者: Blueshiva (龍野南雲)   2016-03-08 12:58:00
不定期契約也是要簽的吧?原po是說"完全沒簽任何東西"要我說的話他根本不是這間公司的員工啊 XDD
作者: Eroica321 (GO)   2016-03-08 13:01:00
同意樓上 so原po根本沒有保障 老闆明天要他走路也可以最好還是要有明確的簽約才有證據 雖說這狀況對勞方也是一種解套
作者: f124 (....)   2016-03-08 13:38:00
沒滿就保也要保阿 他就保有保嗎?
作者: Luos (Soul)   2016-03-08 15:14:00
離職還會被告!?
作者: thinkniht (不下棋=.=)   2016-03-08 16:12:00
直接問勞動局
作者: changdan   2016-03-08 16:36:00
各地區勞保局有免費諮詢不然勞動部也有0800,去問問看吧
作者: crossdunk (推噓自如)   2016-03-08 17:06:00
沒保勞保就直接走人啊 這種公司就給他出包也沒差好嗎
作者: leicheong (睡魔)   2016-03-08 19:57:00
香港有口頭契約, 台灣應該也有? 原PO有給過薪資帳戶和身分證影本有可能被確認有僱用事實. 當然口頭僱傭在低學歷要求的行業比較常見就是了. 有爭議的地方都按勞工法規的標準來辦就好.有疑問最好當然是找相關政府部門查詢了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16-03-09 10:31:00
老實講,什麼都沒保什麼約都沒簽,真的火大就隔天不去了當然一般做人處事不會這樣啦,但代表不用擔心那麼多發Mail通知,十天後就能閃啊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6-03-09 17:49:00
沒有契約=不定期契約,有實質合作關係就能要求雇主履行義務。兇狠一點的去投訴,還可以要老闆幫你補繳勞健保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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