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開放未遵守勞基法(特定)公司之討論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2 09:54:21
※ 引述《accessdenied (存取違規)》之銘言:
: 身為一個潛水鄉民,我對軟工版的管理略有意見並不太喜歡。版規最大的問題是執法標準
: 不一,版主有雙重標準。雖然最終結果有掩飾掉這點,但以徵才文來說,很多公司違反勞
: 基法都是第一時間砍文,但有些版主個人偏好的會停留多日後,甚至內文推文幫忙辯駁之
: 後才砍。
: Yoco 的 MosaCloud當初的徵才文就是一個例子,F版主還在推文內建議解套方式,說你就
: 寫依勞基法規定就沒事了。
是cloudmosa不是mosacloud
那是因為當初第一時間我並不清楚有時候cloudmosa會有超時加班沒加班費的情況
cloudmosa就我所知
所有的人年薪都百萬
基本上他們的福利與薪資水準
不是一般的公司可以比擬的,這次的額外條款,很多就是為了要替這些外商找出路
cloudmosa第二次來刪文就被刪文刪得乾乾淨淨 還被秒刪
你怎不說哩????????
至於他們違法的法律部分自己承擔
就跟UBER我也是支持他們在台灣
但他們是違法
立場與違法是兩件事情
: 還有某新創徵才也說沒加班費,然後F版主現身推文說新創真的很辛苦,因為自己也新創
: 過,這樣交代就不砍了。
聽你在屁勒
我說的是新創薪水可以低一點
要不要去是個人自由
不是說不用加班費好嗎?
新創也真的是蠻辛苦的
但我從來沒有因為新創辛苦就說可以不用加班費
薪水開低一點本來就是正常
新創就因為沒有錢
前幾年創業競賽有人50萬就要入股65%被李開復罵的例子
所以我幫新創說話
但可沒有因此違反板規
他們還是要照勞基法來
只是薪水給低一點
板規和法律沒規定薪水不能給低阿
給低也透明了
去不去就個人自由和選擇了
會覺得有搞頭的人自己會去
求穩定覺得追求薪資收入為主的自然不會去
搞清楚好嗎?
你找一篇我說不用加班費的來
我立刻下台
不然你就道歉
唬爛都不用打草稿?
: 然後是一次亂板條款桶了freelinux 版友,版主下來戰版友本來就是不公平的戰爭,就像
: 神戰凡人一樣。這個爭議以前final01版友就質疑過,版主變成版友混戰的時候,版主在
: 哪裡?
阿後來不就投票還他不水桶了
那次是我的錯
我自己後來也有解討
說是我個板你要不要查一查我在軟工板發了幾篇文
占了多少比例?
說變個板?
不就是擋了一堆本來可以在這裡徵免洗勞工
不用付費用學術網路
不然就通通都要三個月花四千多元去104徵才的財路
這條cost down的捷徑被我封殺以後
超多公司不爽的阿
你以為我不知道喔?
我是不喜歡腦補拉
但我不覺得一個淺水
上站次數56次的人
可以對軟工板這麼了解
開本尊出來戰
沒本尊56次都潛水 然後忽然發一篇文要戰板主
我也是哈哈56次哈哈而已
: 版主自己解套說雙重身份不是問題,說得振振有詞。實際上呢?
: 自己發了一篇性別歧視意味濃厚的文章亂板,大家都噓翻了還是過好幾天之後才自己刪文
: 。
噓翻?
那篇文連X1都沒有叫噓翻
另外我也不認為叫性別歧視
當初我跟JENNY戰到三點多
我們戰的也不是我那篇原文
而是母豬教的事情
就是因為戰了太多母豬教的事情
怕又被說不合軟體工作板才刪文的
不然我本來不想刪那篇文章的
板上一堆自刪文
當初那篇日記文我也只是刪文
是後來他在後來好幾篇推文裡面
嗆聲
我就刪他的文而已
後來達三次以上我就判定是亂板
那次判他亂板算我的錯吧
比例原則問題沒抓好
我後來也依據票選結果只有刪文退他水桶了
請問這幾天身為版主的真身又在那裡?不要說身為版主的那一半自己沒察覺,因為文章
: 存留的那幾天,F版主繼續認真執勤在刪除違反勞基法的徵才文,我不信他沒看到被噓。
: 所以,雙重身份根本違背了版主執法正當性,大家都說軟工版變成個版,不是空穴來風。
我是覺得一碼歸一碼
我板主資格跟我對軟體工作板管理完全無關
我之前就強調很多次
有問題就提出板務來
這次的板務要討論的是要不要開放勞基法
執法尺度問題
: 我本來懶得來這裡淌版主的渾水,但你自己都提出自己資格爭議的問題,我就順便說說我
: 的看法了,當然你版主最神最大,得罪之處你就當個版刪我文吧,當亂板之一。
偏不刪
你實在是沒看過板皇耶
我這樣如果是板皇的話
那其他的板我不知道要叫啥了 = =
你邏輯上有矛盾
freelinux基本上用水桶三十天他判太重
但如果再讓我判一次
我可能會判三天
我覺得嗆板主很OK
我那時候不爽的是一篇日記文被刪
幾乎每一篇都在底下發文
就說我打壓軟工板的言論自由
那如果我不水桶他跟他對嗆
你說板主不能跟板友開戰
然後如果我水桶他
你說我板皇
阿不就板主都給你罵爽的就好= =''
因為我在其他板可不是被刪
退文水桶幾乎是馬上執行
板主會跟你說去申訴拉~
別來嗆
基本上那件事情我承認判他三十天是我的錯
我也願意道歉
從那件事情後我也越來越少介入發文
除非有完全離題的
例如之前有什麼選擇權的書要來這裡PO文 囧
因為我發現軟工板的文化是比較願意容納文章
用推噓去評價文章
所以我執法重點就只放在徵才文
至於你唬爛我說不用加班費
你找出文章我就不計較
不然就道歉吧
我絕不可能說出不用加班費這種話
作者: d1288999 (Davis)   2016-06-02 10:29: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6-06-02 11:04:00
作者: tp6g04jp6218 (人)   2016-06-02 11:25:00
辛苦了
作者: bcew (bcew)   2016-06-02 11:36:00
辛苦了
作者: jjwei ( <囧> )   2016-06-02 12:07:00
辛苦了
作者: CGary (下雨天也挺浪漫的)   2016-06-02 12:07:00
請不要在八卦板以外出現「母豬教」這種歧視性的字眼好嗎?還是我覺得你管版非常糟糕就可以給你安個名詞 然後奚落你?我已經很避免看八卦板這種充斥垃圾文章的地方了 你要加入仇女本人沒啥意見 但你是版主 麻煩一下考慮一下其他人可嗎?
作者: Darkautism (達卡特森)   2016-06-02 12:14:00
為何不可?只要不要有公然宣傳母豬教之行為,那個人信仰應為私德問題,還是你有研究指出私德與管理能力之正相關論文?
作者: CGary (下雨天也挺浪漫的)   2016-06-02 12:23:00
XX教並不仇女這種事情 我自己早就看過八卦板之前的討論了真的別說個笑話出來聽了... 只是提醒你 你是版主 請你別在版務的討論上帶用歧視性字眼那我也可以自己定義3K黨在美國宣揚3K黨囉?版主 你應該很輕清楚知道現在這個教在討論上是甚麼意思的 obov講甚麼已經不再重要了 我只是請你記住 別在「軟工版」用「版主」之名寫「這麼爭議性」的文字 我的請求是很過分了?既然寫那麼多了 版務上還是說一下看法 其實沒有任何政策可以滿足所有人 就算美商很爽 美商的陰暗面(比如google雇用超低薪臨時工) 都是可以商議的 所以我覺得既然版主緊抓勞基法就依照勞基法也無不可 就像台灣政府會告訴外商 你要符合勞基法才能在台灣合法營運一樣(當然抓不抓另一回事) 版主比照沒甚麼不對 CloudMosa 因此不能徵人 這是他們自己該想辦法的事情 這是軟體工程版 不是軟體人徵才版 我們在這裡是想看大家討論相關軟體工作的各種事 建議版主不需刻意偏重這種事情 有立了法規 當初也是大家都支持 就不要三心二意純講這個申請 我倒是支持版主堅持自己想要的堅持 像我自己的工作並不完全合勞基法每個規定 頂多就不在這裡開缺找人如果事事都要有人申請就丟出來討論 一來真的過多版務討論二來你自己也會搖擺不定 之前也討論過 建議版主裁量就好 :)我去回了 第一篇只看到你 mark 了這篇很多推就看了...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6-02 13:58:00
我還是覺得這邊像你個板 但主要是因為你管板個性強烈XD板主只有你一個 你又愛戰文 會有種空手打斧頭的感覺XD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2 14:12:00
= ='' 個人特色鮮明也不行喔 TONYQ也是一人管板啊QQ我哪有很愛戰文 我不過就麥奇數位一戰而已 其他都不算喇
作者: Mtcat (山地貓)   2016-06-02 14:17:00
推推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2 14:24:00
想當板主來申請 條件有符合(站方規定的)就可以當惹當初其實TONYQ徵板主是有我和另外一位只是另外一位上站沒滿一千次 所以資格不符 @@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6-06-02 14:33:00
你願意道歉,我不願意接受,事實上,你就是以板主身份,行個人偏好,文章審查.想做就做,有異音出現了,再找一堆理由聚眾支持你.你砍我之前那文時,講了一堆你覺得 balabala 的,讓一大堆人來贊聲附和,讓人感覺你站在正義的意方.但是,我沒有替我自己講過一句話,我只有看風向怎麼倒.你只有解判,但我還是被桶了整個年假,而且你還是刪了文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2 14:39:00
所以a是你分身?票選結果就是贊成刪文啊==什麼叫個人偏好? 板主本來就有義務刪除不適合出現的文章我道歉只是我判決違反比例原則判太重 不代表你是對的耶...你可以再PO一次那篇文章 看看會不會被噓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6-06-02 14:44:00
事實就是還沒有任何人 comment 前你就刪文了,等我轉回人家給我的私信回板上後你才開始靠杯東靠杯西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2 14:44:00
你可以再PO一次那篇 就知道是不是該刪了QQ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6-06-02 14:45:00
以板主優勢爭取順風...除此之外,我沒什麼要說了.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2 14:45:00
哈哈 板主從來就沒有什麼優勢你可以PO啊 沒人限制你PO文 你又不敢PO竟扯些別的刪除不適當的文章本來就是板主的該做的事情當初你PO的那篇就PO上來 看看是不是該刪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6-06-02 14:48:00
你管板一天我就不發文,我在這橫行十年,我也可以趴十年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2 14:49:00
你爽就好XD 我沒差所以a是你分身沒錯?以前TONYQ 當板主的時候也是一堆人跟他開戰啊還申訴到組務 如果覺得我刪你文不對 可以到組務申訴
作者: y2468101216 (芸)   2016-06-02 15:05: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6-06-02 15:47:00
辛苦了, 亂板的話真多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6-02 16:30:00
橫行10年是啥毀XD我沒說個人風格強烈不行 只是在板務上容易有微詞而已不過那只是我一廂情願認為管板的交給機器人似乎比較好TonyQ平時行事作風像機器人 然後一戰...就被他打爆XD
作者: anguso (唷!)   2016-06-02 16:34:00
我的感覺是: 當版主沒有版主的自覺.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6-02 16:35:00
相較於你 你的回覆比較活潑 會戰者好像會立刻惱羞XDD
作者: anguso (唷!)   2016-06-02 16:35:00
版務拿捏標準又不一致
作者: anguso (唷!)   2016-06-02 16:38:00
有人不滿就吵著不幹了, 也沒有想進步的樣子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6-02 16:39:00
^^^^^^^^^^^^^^^^^ 哪篇o_O
作者: anguso (唷!)   2016-06-02 16:41:00
這串的原文就說下台也無妨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6-02 16:44:00
下台也無妨是指檢舉母豬教發言這件事吧
作者: anguso (唷!)   2016-06-02 16:48:00
喔真的耶 看太快了.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6-02 16:54:00
就跟工作一樣 整天喊要走無所謂 但工作內容沒擺爛就好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6-02 16:56:00
^^^^^^^^^^^^^^^^ 可是這樣很吵...XD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2 17:47:00
啊本來就無所謂啊 = ='' 阿不然是要求求你給我板主做喔另外我還真不懂什麼叫板務進步.....你平常不提板務建議也不跳出來指正我哪裡錯了 然後再討論要不要修改板規時又跑出來戰我管板 有問題這就像開班會都不發言 然後執行的時候又GGYY廢物板皇PTT 又不嫌少 只要林杯不是廢物板皇就好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 站方要我滾我才滾 不然當初是我自願做只要還有時間我就會好好管板 沒時間我就會辭職換人
作者: anguso (唷!)   2016-06-02 17:55:00
不只不要廢物, 也不要覺得自己是版皇吧?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2 17:56:00
你知道PTT板皇最愛怎樣嗎? 最愛水桶人我做板主半年多 也就那位free老兄被我桶過 其他都沒惹至於退文除非是徵才很故意的違反板規或者連續不聽其他三個被桶的都是有人檢舉也違反板規 只好桶QQ阿不桶人 又嗆板主 我只好跳下來戰囉 不然讓你嗆不用錢喔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6-02 18:16:00
不准講話/不准動/只聽我的/出事你負責->地下板皇XD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6-02 18:17:00
可以講話可以嗆他阿 只是他會回嘴 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Csongs (西歌)   2016-06-02 23:47:00
辛苦了
作者: cooljack (cooljack)   2016-06-03 00:15:00
逐句回文 蠻多都是戰文的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06-03 07:22:00
看完之後,覺得版主真是辛苦了
作者: leafwind (莉芙溫)   2016-06-03 09:27:00
之前就講過了,參考FLSA,勞基法是人定的,定的那些人是舊時代想法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6-06-03 12:33:00
f大管版確實互動比較積極 但沒啥逾舉的事阿
作者: grantliang (Grant)   2016-06-05 14:22:00
多了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6-06-13 17:28:00
教主也說過宗教是用來感受的,沒有定義的母豬教。不是仇女也真是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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