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開放未遵守勞基法(特定)公司之討論

作者: Ageis (Ageis)   2016-06-03 23:52:27
其實我最近在想,勞基法對軟體人來說到底算什麼
軟體人其實是最難管的一群人,有的人明明四小時就可以完成八小時的事
你硬要他留八小時,有些人八小時只能完成別人用兩小時搞定的事,結果
多出來的時間還得付他加班費
但因為我們沒辦法量化合理的效率值,所以就姑且採用政腐定的這套規則
但是這套規則適合評估公司是好是壞嗎?不見得吧
讓我們這樣假設
A公司,任職滿三個月就給你年假10天,月薪八萬起,但沒有加班費
B公司,任職滿一年有七天年假,月薪頂多五萬,有加班費
那那間是好公司?
他__的誰知道啊
沒錯,我贊成有標準,但不贊成用勞基法限制徵才文
因為我相信每個人有不同的標準
板眾也有推噓文表達意見的自由
*即使像 TutorABC 這麼黑的公司,還是有人會寄信來問我意見
透明的情報可以造就理性的判斷,如果限制太多的話,令人擔心的不是
版上會少很多徵才文,更令人擔心的是,會少了很多板眾與這些徵才文
的互動,而這些互動可以幫助後進爬文的時候,建立判斷好壞的標準
像我這樣有機會把在 TutorABC 工作過的經驗留著不是很好嗎?
我提供了資訊,你自已判斷好壞,成年人應該要有這樣的能力
而不是只接收別人幫你篩選過的資訊
作者: tvbic   2016-06-04 01:31:00
整篇都是廢話
作者: f124 (....)   2016-06-04 09:22:00
勞基法是基本 基本都不顧那就不用談了
作者: anguso (唷!)   2016-06-04 10:33:00
推這篇,這才是軟體人該有的看法勞基法和軟體工程師工作型態有差距資訊完整透明會更有幫助照版上的討論,我公司也是頗黑
作者: ginseng21 (SweetCow)   2016-06-04 11:06:00
推這篇,大家care的是實際工作情況和環境,不是勞基法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6-04 11:34:00
我可不可以說這篇完全模糊焦點啊 資方守個法是會死喔
作者: ripple0129 (perry tsai)   2016-06-04 11:45:00
這就是我想提的,提供資訊各自篩選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6-04 11:48:00
提供資訊各自篩選->上各種數字網看不就好了根本就不差這裡放基本都守不到了來這邊發廢文會怎麼樣->被置底啊那浪費板面讓他們發廢文做啥 噓文來消除壓力喔現在蠢規則倒霉到的是體質超好的公司沒辦法在這徵才但體質超好的公司也必定有方法徵才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6-06-04 12:40:00
不符勞基法的可以貼但都m起來收精華給大家查 這樣很好阿如果是有這個配套那我支持開放喔 XDD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6-04 13:23:00
現在好像是刪文紀錄在置底 我確認一下有記沒錯 薪水與刪文原因都填上了如果要篩選出更爛的蘋果 做法是把過濾好的再拿來篩不是把已經篩好的又通通倒回來 還要買家自己篩別再轉移焦點 不守法就不需要浪費板面發廢文要篩選更爛的蘋果不用把篩好的通通倒回來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6-06-04 14:30:00
不然原PO你去弄個軟工二板 來者不拒通通開放 這樣也不錯阿一板就篩過至少不違法的 二板就百花齊放自己判斷垃圾尋寶老實說我真的很贊成有一個地方能收集所有無法符合勞基法的公司 然後開放大家公評 呵呵那如果是談勞基法不符合現實情況 這應該是另一個戰場惹
作者: Dinjang (DD)   2016-06-04 16:06:00
你講的狀況 各行各業都有 人的能力本來就無法量化而遵守勞基法是一間公司最基本要做到的 不守法還要徵才啊
作者: jenny2921 ( )   2016-06-05 01:24:00
不同意,月薪八萬起但沒有加班費,所以月薪八萬天天加班、假日也加班、沒有加班費,你覺得這樣有可能是好公司??很明顯遵守勞基法的五萬那個公司才是好公司!而且什麼有的人四小時、有的人八小時、有的人八小時還要付他加班費,你這簡直他馬的謬論,這就是我家主管在跟我說公司沒有加班費的時候說的爛理由。理論上真的能力差異,應該是你給薪水時就會給不同啦,你給做四小時的和做八小時的薪水就差很多,就算八小時的,給他較低薪+加班費,還很可能比四小時的便宜。再來,兩個如果能力差不太多的人,一個人四小時、一個人八小時,難道你真的覺得四小時的能力比較優?告訴你,就算一樣可以動,還是要去看代碼品質才知道哪個比較厲害,根本不是做得快就厲害,你那個「還要付八小時的人加班費」的論調真的很不OK。請問你在B公司時,只有你不加班,還是同事也都可以不用加班?在那種沒有加班費的制度下,假設有個A公司型的leader調過來,你們不就既加班又沒加班費了?假設B公司都是好leader不會設奇怪時程、很少讓大家加班,那為什麼不制定加班費制度呢?反正根本不會被用到啊?A公司的問題並非在法規,是他們觀念錯誤,就算有加班費,還是不應該總是讓員工加班,他們說的「反正有加班費啊」那句話是錯誤運用了制度。我也能明白,因為你在A,B的經驗,會覺得應該要讓B公司有能出現的機會。但說實在的,如果是B那樣好了,幹麻不直接就說「加班費比照勞基法」然後就可以上來PO文了?反正照你說的,沒人加班啊,那根本沒人用得到加班費制度啊。那不敢說「加班費比照勞基法」是不是已經就代表偶爾還是會有人加班嘛,然後那些人加班沒有加班費嘛?至於我第一次回應的推文,很大一部分是在不同意你的「還要付八小時的人加班費」這個論調,這部分你則是沒有回應。我現在的公司的話,我上面也只有提到,主管說的公司不設立加班費的理由很無理,就只有醬而已,我們公司可以抱怨的點並不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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